《伏杀》全文_作者:青青细胞
我的生活大约并不是健康的,我这么认为。
然而外人看起来,或许会艳羡无比。这倒绝不是因为我的容貌、我的家世,恰恰相反,我其貌不扬,家世清寒,加之性格恶劣,从前人人都避而远之。人们对我突然另眼相看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我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说来奇怪,人们借以提高自己身份的,常常并非是自身的质素、修养、谈吐,恰恰相反,都是外在的一些冠冕堂皇的东西,譬如,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有人疑心我是施了什么媚术,有人觉得是那男人瞎了眼睛……总之,众说纷纭,一时之间,人们对我道路以目。
而我照样旁若无人地来去。就算千夫所指,我也断不会无疾而终。
我最烦心的,就是每晚接到那个男人的“爱情热线”。
男人绕起舌来,原来一点也不逊于女子0他滔滔不绝地告诉我有关他的一切:他的爱好、他的朋友、他的父母兄弟……这倒也罢了。最让我要掩耳尖叫的是,他每天翻来覆去,居然说的也就是这点破事,没有任何新鲜话题。自从有一次我轻轻地把电话放在一边,半小时后才恍然想起这个电话,拿起来一听,他居然毫无觉察地继续在口若悬河……我下了结论,原来我这么冷静的人还是会有被人逼疯的可能。
而我也确实不知道这男人如何会爱上我……为何又认为我也已爱上了他。我不过是在妇产科实习的时候遇到他——他是一名主治医生,年逾三十尚未娶妻。他主动向我示好,我并无任何反应,他便把我的“和颜悦色”当成了默许——两个星期后,他在我父母来学校给我送衣服时恭恭敬敬地介绍了他的“身份”——我的“男友”,在父母“惊喜交加”的眼神中他受到了鼓励,表示完全不“嫌弃”我的“鄙陋出身”,想要“接受”我。
而我在父母眼中一向是滞销货色,现下有如此良机出仓,岂不欣喜若狂?
于是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和这个男人订了婚。
我反应依然平淡。嫁给谁不是一样,如果能让我已年迈的父母放心,我倒也没有理由反对。尽管我连这男人的名字还没记清。
我不是屈从于这个世界,这个男人,我只是屈从了我那满心为我着想的双亲,想要他们安乐。
然而这个男人又实在超出我的接受能力。又一个星期的晚上,他约我出来,含情脉脉地蹲在我脚边:“凉玉,我以后可以叫你亲爱的么?”
彼时不幸的我正在喝水,一听这话,“噗嗤”一声,我疑心矿泉水从我的鼻孔里喷了出来。他居然也不介意我这般狼狈情态,眼神无辜地说:“干嘛呀?”
他胖胖的脸仰起,噘起厚厚的嘴唇,想做出小孩儿的娇憨神情,声音也甜的发腻。成功地引起我想扁人的冲动。
然而我也不愧是泰山崩于前依然面不改色的沈凉玉。我挡住他凑过来的嘴:“等等,你还不够了解我呢。”
“没关系,我爱你。”
“我貌丑。”
“没关系,我爱你。”
“我脾气臭。”
“没关系,我爱你。”
“我平胸。”
“没关系,我爱你。”
男人泫然欲泣:“凉玉,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但事实上,我非常相信这个男人……是个白痴。但我已不能再拒绝他的嘴了——不然那也太矫情了。
男人肥大的舌塞进了我的口腔。然这接吻也不过像我清晨起床后睡意朦胧的漱口,事后并不能清楚回忆。完毕之后,我叹了口气:“你叫那个……李什么晨来着?”
男人叫李汉宸。
我把这个名字默念了三遍之后,跟着他走进了他父母的别墅。
这场家宴非常重要——当然是对李汉宸而言,因为他要把我介绍给他的全家,让他们也“接受”我。
我也曾听他介绍过自己的家庭(不下十次),然而从来也未曾专心聆听。拜我攻读医科而培养出的胜人一筹的记忆力所赐,我大概对他家的人口有个了解,然而事先他也没有预告我,今天的家宴是如此隆重——除了我这个“外人”,他两个弟弟的女朋友也在。
跟着他穿过一个独立的花园,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厅,我确知这个男人出自于一个文化层次并不高的家庭。这种出身一直影响着他的审美能力,因此他才对满室浮华的装饰那样得意洋洋,迫不及待地想向我这个“土包子”炫耀他家的“品味”。我垂下眼帘一言未发,耳边却乍然响起一个狐媚至极的嗓音:“哎哟,大嫂来了啊!”
我抬起头,打量从大厅的楼梯上款款而下的伊人。同样生为女性,她却胜我百倍地懂得怎样突出她的性征:翠绿的旗袍,丰满的胸部高高隆起,越发显示出纤腰的不盈一握;开衩下面雪白修长的大腿若隐若现,看不清五官的真面目——因为全被湮灭在夸张的浓妆之下,鲜滴滴的嘴唇娇俏地噘起,一双极不安分的大眼顾盼生辉。
“是二嫂?”电光石火之间,我判断出了来人的身份。李汉宸有两个弟弟,一个岁,经商,另一个比我还小一岁,还在读书。这浓妆艳抹的女郎当然不像是弟弟的女友,更像是商人的伴妇。既然她叫我“大嫂”,我也不用“惺惺作态”,反口便叫回去。
女郎大约也吃了一惊——虽然浓妆之下她的表情看不真切,脚步却实在地顿了一顿:“大嫂真聪明,不愧是读书人啊,和我们家大哥一样,前途无量,前途无量,哈哈……”
我瞥了李汉宸一眼,这才发现他紧盯着我,脸上有不明来意的喜色。我眼珠一转,方醒悟过来,刚才我对“大嫂”称呼的默许让男人显然又自作多情起来。为了摆脱掉这种令人发毛的注视,我索性转脸直面着他:“你的父母兄弟呢,还不赶紧替我引见一下?”
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脸上的喜色更浓,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极厌恶这个动作):“还是你聪明。”一溜烟往楼上冲去,一边大叫:“妈妈!凉玉来了……”
我注意到他一直未和旗袍女郎招呼,楼梯上经过她身边时也视若无睹,那女郎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好像也熟知他对她的态度,不然也不会只叫我了。不过她似乎也不以为忖,扭腰下来,拉了我的手往沙发上坐,一边娇笑:“大哥岁了,还像个小孩,遇事就叫妈妈。”
她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嗤笑。我不但不生气,反而非常赞同。记忆里李汉宸说过:“……我最爱的,就是搂着妈妈一起看电视……”岁的胖男人搂着妈妈的样子,这画面的确有点让我消化不良,如果背景再配上他当时说这话的娇气嗓音……我就不明白,男人怎么也会扮演小孩发嗲的角色呢,如果是七八岁清秀的小男孩倒也罢了,但如果是三十多岁五大三粗的男人……我打了个冷战。
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我略一分辨:笨重的那个是李汉宸,他前面的一个脚步透着小心谨慎,应该是他妈妈了,后面一个声音虚浮,似乎走路时加以蹦跳,显见是个小女孩儿。
抬头看时,果然除了李汉宸之外,还有一位富态的老年女性,华贵的衣服不能隐藏她出身贫贱的事实,她的脸上没有一般贵妇人的红润气色,反而是长年操劳的黑黄形容。另一个果然是个清丽可人的女孩,正眨巴着眼睛,好奇地打量我。
老太太也在打量着我,一时并未开口,老脸上神情严肃。我知道这是等着我在主动招呼。按理我是晚辈,本就该上去拜见,居然叫李汉宸把母亲叫下来,实在是不成体统。但我天生不知礼数,也厌恶这些所谓“常理”,居然也僵持着和她对视。李汉宸虽然情商低下,好歹也是个成年男人,于是笑嘻嘻地出来圆场:“妈,这是凉玉。凉玉,还不叫妈妈。”
老人脸上的神情如泥塑木雕,动也未动。我也没什么兴趣凭空多一个“妈妈”来,于是只是轻轻颔首:“幸会。我是沈凉玉。”
这声无礼的招呼预示了这场晚宴的不愉快。除了李汉宸兴致勃勃以外,他父母和两个弟弟的表情都很冷淡。弟弟们的两个女友——旗袍女郎和可人女孩也只能低头吃饭不开腔,整个饭桌都非常沉闷。
我本来对此趟之行就意兴阑珊,这下倒遂了我的意。但我也并没有故意和李汉宸分崩离析的打算,于是偷偷盘点着这个将来我要进入的家庭:李汉宸的父亲名叫李翰海(倒是个不俗的名字,和他铁匠的出身全不相称),现在经营着一家全国连锁的服装专卖店,这名字说出来你也许会吃惊,因为你很可能也穿过这个牌子,至少也看人穿过。从铁匠到服装业富豪,创业固然艰辛,其一大半功劳倒是归功于妻子方如花——她原本是一个裁缝,因为衣服做的好,远近闻名,后来自己办起了服装厂,三十五岁生下李汉宸后,视如瑰宝(慈母多败儿,果然这是李汉宸情商低下的原因),后来又生了汉年、汉星,于是把服装厂交给了丈夫,回家一门心思当起了贤妻良母。
因为是年纪很大才生下的儿子,李母对李汉宸非常娇惯,后者也和妈妈最亲(从搂着妈妈看电视可见一斑)。相比而言,李母对第二个儿子李汉年就没那么宝贝,加上他幼年时期异常顽皮,远不如李汉宸乖巧听话,父母对这个儿子便不怎么重视,后来年纪轻轻就弃学从商。李父虽然也是商人,却十分希望儿子成为知识分子,对二儿子更不器重——我看得出来,李汉年对父母也无多少感情,入桌前甚至没招呼他们,就径自动了筷——李父还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却无动于衷。
而小儿子李汉星,是李母四十五岁才生下的儿子,比李汉宸整整晚了十年。彼时李父在商场上已卓有成就,把这个儿子的降生视为福贵之兆,分外宠爱——这个也明显看得出来,因为李父看爱儿的眼神,根本不加掩饰。甚至对李汉星的小女友好像也很满意,而不像对旗袍女郎——和李汉宸一样熟视无睹。
以上讯息部分是我观察结果,大部分则是来源于李汉宸——他那反反复复的家经居然我也能背得出大概了。李汉宸和二弟感情倒还不错,和三弟却有些代沟——毕竟有那么大的年龄差距了。李汉年是典型的商人外表,一双不大的眼睛冷冰冰,看人皆带算计;李汉星倒是长得憨态可掬,傻乎乎的模样,和小女友不时窃窃私语,但碍于父母在场,也不敢做出什么亲热举动。
吃完了饭,李汉宸带我去花园散步。静默了一阵,我刚以为他要责怪我不尊敬长辈,不料他甜腻的开口:“凉玉,亲爱的,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你么?”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李汉宸等了一阵,看我实在没有问他“为什么”的打算,便“嘿嘿”一笑,自顾自说下去:“那是那次实习操作,你站在我身边,我演习给你看,你身上有一股清寒气质,教我情不自禁被你吸引,后来你不小心碰到了我手,那么热的天气,你的手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出清凉,我只觉得无比舒适,一股甜意从心底涌出,从此便认定非你不可。”
我不知什么缘故,自小身体便不易温暖,就算夏天,手也半温而已,冬天更是冻如冰块。这也是别人不乐与我亲近的原因之一。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就看上了这点,这段感情来得如此莫名其妙,让我啼笑皆非地想到:胖子最是怯热,怪不得李汉宸总爱抓着我往他汗津津的怀里塞,原来是为了贪图凉快。
人们的感情大抵是如此。不外于对自身有利。没钱的会爱上富家千金,无势的会对达官小姐一见钟情。李汉宸看上我,当然不是因为我是“玉”(我自恃也就一块顽石罢了),而是因为我“凉”。
我突然起了戏谑之心:“原来是这样呀,可我比你那两个‘弟妹’可难看多了,你不嫌丢人?”
“那种残花败柳,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
我知道他说的自是那个旗袍女郎,故意追问:“那老三的小女友呢,她多么可爱?”
“唉,只不过故作清纯而已。”他摇头不屑一顾。
我微微惊讶,那小女孩我都未看出破绽,怎么这一贯不识好歹的男人却说得如此肯定?正待细问,李汉宸却凑到我耳边,低低地道:“凉玉,亲爱的,你在我眼中,是最美的。”
长到岁,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美”。当下不但未添欢愉之意,反而徒增嫌恶之心。我扭过头去。
偏还有人以为我是害羞,将我脸扳转过来,为了证明之前谬论,在我脸上轻轻一吻。
“咳……”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装腔作势但却拯救我于水火的咳嗽声。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汉宸的父母。他妈妈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这么热的天,怎么不去拿点冷饮给沈小姐喝。”
李汉宸闻言一拍脑袋作恍然大悟状,一溜烟地跑开去。我知道这是他父母要探我虚实,当下敛眉垂眼,作洗耳恭听状。
“沈小姐,”果然,他父亲一开口就想给我个下马威,“你爱不爱汉宸明眼人都看得出,汉宸是个单纯听话的孩子,这次居然都没事先告知我们就和你订了婚,一方面说明你很有些手段,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你用情很深。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只要你肯专心对他,我们也就遵从他的意愿。所以,你们结婚也可以,但要答应我的条件。”
“哦。”
长篇大论之后,我没有一秒钟的停顿就漫不经心地接口。李父本已做好了我要为自己大肆辩驳的打算,凝神戒备之时,突然听到这样毫无斗意的一个字,有如万丈高楼一脚踏空,又如雷霆万钧的一拳击打在棉花上。我眉毛都没抬一下,他面色先变了数变,悻悻地道:
“结婚之前,你们要做一下财产公证。”
“哦。”
“婚后,除了房子之外,我们不会给你们有力的经济援助,直到你们的孩子出生。”
“哦。”
“万一离婚,你只能平分和汉宸共有的家产,我的家产你不得染指。”
“哦。”
李瀚海以为我用尽心机嫁入豪门不外乎为一个“钱”字。孰知我想要的,只不过给自己父母一个粉饰太平的假象:一段完满幸福的婚姻,一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男人。而李汉宸能够给我这一切,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容忍他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我极限的原因。
至于这内里的疮痍,我已早有准备。千万个女孩都曾作过灰姑娘摇身变为公主的美梦,我却深知这世上决没有一本万利的交易,没有不劳而获的幸福。
在看似波澜不惊的人生表面,往往隐藏着生活的千疮百孔。
就算对我沈凉玉而言,生活也没有任何例外。
“看来我的父母并不像我大哥一样喜欢你。”李父、李母刚一离开,一个阴沉的声音就在我背后出现。
“干卿何事?”我回以同样的冷淡声调。
李家老二汉年,如鬼魅一般在我面前现身。
“你好像并没有刻意地讨好他们?这倒让我真有些意外。”李汉年并没介意我的态度,“桀桀”地笑了一声(商人的笑声为何都如此像食人雕?),“难道你不是为了钱?不要说你真爱上了我大哥。”
我敏锐地觉察到他的后半句话里,对“爱上大哥”这种事情,充满了嘲讽,显然是并不认为他的“大哥”会有被人爱上的可能。
“李汉宸呀李汉宸,你二弟对你,可并不像你自己所认为的这般友好哦。”我暗自思量。
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对李汉宸其人起了一丝怜悯之心,他堂堂男儿,除了还能向父母撒撒娇之外,这世上,估计再没人对他有一份真心对待。而他浑然不觉,生活对他而言,美好光明,如此混沌一世,倒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然我是冷眼旁看这世界人情冷暖的人。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若我果真沉醉,又该是何等景象?可惜,真相的帷幕总要揭开,那还不如由我,亲手将它撕碎。
以完全漠视的态度撵走了李汉年,我信步向前。不希望李汉宸马上回来找到我,走入一片浓荫掩藏自己。终于没有人再来干扰我,绿意之下,炎暑中难求的一抹清凉,直抚慰得人昏昏欲睡。一阵微风吹过,传来花草款款甜香,令我的思维渐渐停滞。我坐在一枚石凳上,闭上了眼睛。
事后回想起来,就在这李家惟一令我内心愉悦一刻的同时,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那场令人发指的屠杀正欲进行。
那么这于我如天堂的一刻,对另一人来说,地狱的号角却甫吹响,而他跌跌撞撞,在最不甘心的时侯,远离他所热爱的人间。
而我,他所热爱的人,将成为他远离的见证。
我正昏睡之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簌簌”响动,有人一路向我奔来,脚步沉重踉跄。
突来的入侵令我不快,更让我不爽的是,这分明就是李汉宸的脚步声。他居然这样也能找到我!
我正想转身躲避,但清醒之后,细闻那脚步声,竟觉有一分异样。
我立时感到了什么不对,这一迟疑思索,眼前一花,绿荫被人拨开,李汉宸庞大的身躯,就这样直直地撞上我!
他身上浓重的汗臭熏得我头昏眼花,用力将他推开几步,正待喝斥,却一眼瞥见他惨败的脸色,嘴巴张得老大,眼睛几乎挣脱了眼眶,他晃了几晃,手向我伸来,这架势,竟是又要朝我身上贴来。
在推开他一瞬间,我也疾退几步,这一来拉开了我俩之间的距离,反而增大了我观察的角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他张大的嘴巴里,慢慢涌着血泡,他就如一只螃蟹一般,源源不绝地吐着泡沫——带血的泡沫。
他依然向我伸着手:“……凉……凉……”他喉咙里发出咝咝拉拉的声响,终于不能完整地唤出我的名,身体慢慢倒下。
我在电光石火之间,终于做出扶他一把的决定。他栽倒在我怀中,我双臂搭在他的后背,立刻摸到了湿漉漉、粘稠的液体。
在急诊室实习过的我当然明白这是什么。这时,我在他左背上又摸到了一把温热却坚硬的物件。
我如遇蛇蝎地缩回手,心中暗叫不妙,凶器上这下可留下了我的指纹。看他情态,这匕首扎入之深,已刺穿他的左肺,而周遭血管纵横,看他眼神渐渐涣散,已是凶多吉少了。
我拍打着他的脸颊让他清醒,大声问:“谁?谁干的?”
他双眼已失去焦距,嘴唇嚅动,含糊不清地呼唤:“……凉……凉……”
我苦笑,这男人难道当真如此情深?这当口还叫我的名。这下可好,我可万万不会把你这最后遗言告诉警方,免得惹祸上身。
他头一歪,终于失去知觉。我支持不住他身体的重量,也跟着他向下歪倒。情势所逼,我终于放弃我一贯良好的风度,放声大叫:“来人啊!救命啊!”
当警察抬走李汉宸冰冷的尸体时,我心里一阵唏嘘:人生如逆旅,谁能想到一小时前还生龙活虎的李汉宸已变成如此?
低下了头,想到父母将为已踏入婚姻门槛一只脚的女儿这样不尴不尬地抬回脚而忧心,心中好不懊恼。
但李汉宸的死带给我的感受也仅限于此。莫怪我铁石心肠,我对他本来就没什么感情,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现在他已死,那我们之间的“情缘”,当然是一笔勾销。我唏嘘之后,竟大感轻松之态。
我看看四周,除了他的父母是真正悲痛欲绝之外,其他人虽然都想竭力扮作伤心模样,却都不怎么成功。我暗自冷笑:别墅是独门独户,入口有最严实的门锁,我和李汉宸进来的时候,还要先按门铃,然后有佣人严嫂接通了可视电话,看清了谁以后方才进入。这也难怪,有钱人的豪宅,谁能轻易潜入?那么凶手毋庸置疑,自是我们当中的一人。
这便是爱慕虚荣的女孩竭力想要入住的豪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平素惟一的爱好是炮制一些文字。失去了一个未婚夫,却得到了我下一篇小说的素材,两相权宜之下,我居然觉得事情还不算太坏。
现在惟一的麻烦,就是快点摆脱自己的嫌疑,置身事外。
虽然当时我大声求救,但也无人应声,最后我还是放倒李汉宸的尸体,掏出手机报警。
现在想来,有几个可能。一,有人听见了我的呼救,但不予理睬,这又分两种可能:听见的就是凶手,当然巴不得李汉宸死绝;或者是谁以为我出了麻烦,这深门大院里除了我手上的这具尸体,可没人对我有什么好感,当然不会义伸援手。(难道如果那人知道了是李汉宸出事,就会义伸援手?)据我看来,如果有人听见的话,还是后一种可能更大,因为凶手杀了人以后,应该尽快离开现场,给自己找好不在场证明,不会还在花园里磨磨唧唧。
二,我更认为是根本没有人也在花园,没有人能听到我的呼救。李家花园本就大而深,我在里面走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也可能和我是路盲有关),我的声音又怎能穿透这偌大的花园,传到别人的耳中?事实上直到警察来到李家之后,大家才知道出了事,才找到还守着尸体的我。
(我和尸体一共一起待了三十分钟,这可真有些晦气。)
当然现在只是我凭空揣测,我现在更想知道的是,别人的证词。
我并没有太为自己担心。虽然发现尸体和报案的人往往嫌疑最大,但当时我对尸身上的匕首只是轻浅一触,和紧握匕首杀人的指纹当然大不相同。而且我认为凶手也不会在匕首上留下什么指纹。虽然我当时一度还兴起“不如把它擦干净算了”的念头,但为了不弄巧成拙,我最后还是没有那么做。学医的我对法医的勘验还是有一定信心的,我希望他们根据尸僵的程度可以推断出我说的都是事实。当然,除了李汉宸那句“dying message”。
那个刑警队长显然也把我当成了头号嫌疑人。勘查了现场之后,第一个就把我单独叫进了一间空客房盘问。
“你是死者的什么人?”
我一边感叹人死如灯灭,李汉宸一死,就连名字都没有了,简单叫成“死者”,一边收敛了我一贯散漫的态度(我可不想徒增警察的反感),认真严谨地回答:“女朋友。”
可怜的李汉宸只有在死后,才得到了我惟一一次和他关系的承认。
“不只吧……死者的母亲说,你们已经订婚了?”
“嗯。不过订婚又不是结婚,我说女朋友,没有错吧。”
对方被我噎了一下,脸上闪过不悦的神情。我赶紧端正态度,暗自提醒自己,对警察说话可不能掉以轻心。
“你既然是他的女朋友,更确切地说是他的未婚妻,可是我看你对他的死好像也不怎么伤心?”
(不伤心的又不只我一个,一个人死了,真正为他伤心的又能有几个?)
“他对我的感情比较一厢情愿,我是看他人老实家里条件也不错,就答应了。”
这应该算是一个非常现实又可信的回答了,那警察果然也算满意,点了点头。
“不过我看他也算相貌堂堂,学历职业也不错,你还对他有什么不满意?”正当我暗自松口气的时候,他又杀了个回马枪。
“哦,也不是什么不满意,只是个性不太适合而已。”我平静地说。
“个性不合”这四个大字,不但是万千情侣演变成怨偶的罪魁祸首,更是情人们喜新厌旧之后抛弃旧爱的最佳理由。就算你遇到再死缠烂打的女子,只要抛出这四字真言,万没有甩不脱的可能。
警察果然也点点头表示理解,我又过关了。
“前面虽然你已对我们说了一遍事情的经过,但有几个问题,我还想再仔细地问一下你。”
我点头。
“你说听见死者向你奔来的脚步声,你确定只听到了他一人的脚步?”
“嗯。当时周围很静,他的脚步突然由远及近,虽然杂乱,但我也确定没有听到第二个人的脚步。”
“那就奇怪了,”警察身子往后一仰,这是人们揪住了别人的小辫子之后发出的得意洋洋的信号,“既然死者当时还没有死,还有气力向你奔来求救,凶手居然就这么放过了他?而他找到了你之后,还没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他,怎么可能不告诉你凶手的名字呢?”
我的心沉了下去。警察果然精明。事实上,在和尸体一起等待的时间里,我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既然李汉宸并未气绝,凶手怎么会轻易放过了他?我甚至汗毛林立地想到,如果凶手就在李汉宸身后,那么看到和他在一起的我,必然担心李汉宸告发了他而将我灭口。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从警察的角度来看,这件事便非常可疑,无怪乎要怀疑我贼喊捉贼了。
我背脊上有一滴冷汗正在往下流……那警察看着我,似乎已料定我无计可施……一秒、两秒……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愣了。
笑一向是我的特长,我无时不刻不在笑,有时在笑别人,有时是笑我自己。然而这一刻我的大笑完全是缓兵之计,嘴角抽动的同时,我的大脑飞快地转动着,终于当我的笑声停歇,我已有了说辞。
“警察同志,你忽略了凶器——那把刀,如果我没看错,那把刀应该是李家的水果刀——我在大厅的水果篮里还看到过,凶手选择了这样的一把刀,又在这样一个相对密闭的范围里,杀人倒很有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哩。至于为什么李汉宸中刀之后仍能逃脱,而凶手也并未追赶,我也感到十分奇怪哩,但既然凶器是那样一把刀,至少杀人的决不是我——很简单,我短袖短裙,衣服上全无口袋,也无其他可携带凶器之处,李汉宸邀我去花园散步有目共睹,我又怎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携带凶器?后来李家父母支开李汉宸与我说话,之后又和李汉年搭讪了几句——这些你都可以去问他们,虽然他们走后我一人在绿荫之下假寐了片刻,但这样短的时间,我想回到大厅确保那里无人而拿到凶器,又返回这里找到李汉宸杀人,不是太费事了吗?而且你也看到了,李家花园面积不下百平方,里面竹榭亭台,花草丛生,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根本不辨方位——你们进来找到我们,不是也颇费了一番事吗?我看你们应该好好调查一下李汉宸和我分开之后的动向,看看他和哪些人有所接触,凶手应该在那其中才对。”
这样一番长篇大论,初时我自己也未理清头绪,但这样口若悬河,居然也头头是道,连我自己都感到十分欣慰。同时我也不由自主开始思考李汉宸离开花园回去“拿冷饮给我吃”的过程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居然还惹来杀身之祸?
那警察也被我这一番说辞完全弄懵。好在他还算机灵,片刻呆怔之后假借记录我的证词掩去尴尬。大约他也认为我说的有些道理,一时也未想清我身上还有何其他可疑之处,于是重新抬起头之后,他冲我点点头:“沈小姐,你向我们提供的线索十分有利。我希望你再想起什么之后会随时和我们联系,我们也很可能会再次麻烦到你,所以请你给我们留一个联系方式吧。”我知道自己终于逃过一劫,不禁也松口气,点头拿过了笔。
之后警察也单独将其他人叫进去问话,时间长短不一,我注意到警察也搜索了餐厅、厨房,还问及了佣人严嫂水果刀的问题。不过我倒是错了一点,那把刀的确是水果刀,却是厨房里备用的一把,还未被人用过。想想也是,这些老爷夫人怎么可能自己削水果吃呢?
我在漫长的等待里感到疲倦不堪,于是警察终于离开李宅的时候真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可是这时已至凌晨。李瀚海尽管悲伤,还是口气和缓地吩咐我就留在李宅休息。我也并未推辞,虽然心下对李父并未迁怒于我有些惊奇。李母一直没有停止她的哭泣,以至于中途还晕厥一次,令我也起了一丝悲悯之心(真是难得)。出于同情,我也跟在众人后面安慰了她几声,她却置若罔闻,最后大家也只得由她去了。
我观李汉宸两个弟弟的形貌情态,看不出死者是他们的亲生兄弟。李汉年一直在抽烟,低头一言不发。旗袍女郎坐在他身边,开始还安慰他几句,后来发现并无此必要,也就缄口不言。李汉星则和小女友紧紧依偎,玩着女孩的小手,不时低声交流,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那女孩期间还捂着嘴巴轻轻笑了两声,显见是与死亡无关的话题了。
这一幕也并没让我心寒几分,只是暗自庆幸自己并无兄弟姐妹。若有一天我离世而去,黄土一抔,也无须谁来替我烧纸,假惺惺掉几滴眼泪。当然父母是例外,如果说我还相信什么,也就是父母亲情了,否则我也不会轻易决定,将我一生交付李汉宸厮混,他可实在不是我的那杯茶。
那一夜我倒是好睡,只是夜半忽然醒来,想起李汉宸临终最后几番言语。脑海里滤过几遍,蓦地觉出一人的可疑来,未及多想,便又昏昏睡去,醒来忘记一切,只想快点离开李宅,从此与李氏一家,便是永无瓜葛了。
然而世事难料,第二天刚从医院实习回来,便被李瀚海派来的一辆小车,再度接回了李宅。
车窗外同学的诸多眼光一晃而过,羡慕、嫉妒、厌恶……他们还并不知我那“有钱的未婚夫”已亡故的消息,若是知晓,多半人人幸灾乐祸。可怜的李汉宸,因为不幸看上了我的关系,你的死会让很多人额手称庆。
这次我留了个心眼,特别注意了一下,花园曲径通幽,就算是径直穿过花园,不四处流连,也要花三四分钟,若不是严嫂领我进去,可真找不着道路。
入得厅堂,我又吃了一惊,原来大厅之上,除了李瀚海,昨天诸人皆在。见我进来,李母转过眼来,恶狠狠看了我一眼。她因长时间哭泣而水肿通红的老眼之中,满是怨毒之色,令我暗暗心惊。
“让我来,是因为命案有了新的线索了么?”
“那是警察的事,我们可管不着。”李汉年冷笑地说,“沈凉玉,我大哥可真是对你死心塌地,他居然把自己保险的受益人改成了你,他死了,倒让你发了一笔小财。”
我脑子“轰”的一声,不但未对这笔突如其来的财富有丝毫惊喜,反而懊恼不已:本来李汉宸的死按理我“损失”最大,这下却平白多出了个“动机”来,那些警察少不得又对我生疑。怪不得李母那样恨我,她最爱大儿,我却因他的死而得益,唉唉,真是惹火上身。
“不过案子还没查清,大哥自杀他杀还未定论,你暂时还拿不到这笔钱。”李汉年越发在火上浇油了,我瞥他一眼,见他眼角眉梢,隐有得色,也不知何种用意。
“大宝决不可能是自杀!一定是你们其中的谁杀了他!”一个嘶哑怨毒的声音响起,吓了众人一跳,原来是李母突然站起,哆嗦着手指,把在座其他人都划了一圈,老脸上那疯狂的神色,让其他人谁也不敢与她目光接触,连李汉年也别过了头去。
我半天才反应过来“大宝”是谁,不由得暗暗好笑,加上问心无愧,我倒无惧于李母的眼光,看到众人噤若寒蝉的模样,更是对李家心生不屑。于是自己找个位置坐了,翘起二郎腿道:“要找凶手,倒也不难,凶手一定就在我们当中。大家把昨天晚饭后的行踪说一说,自然就清楚了。”
对李汉宸离奇的被害,我不否认内心有探究的好奇。倒不是为了替李汉宸找出真凶,告慰他在天之灵什么的,而是对面前的这一张张脸孔后面隐藏的真相有揭开的兴趣。我对人性向来有最坏的臆测,更不认为李家这腌臜之地上还有什么好人(我必须承认包括我在内,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既然今天又回到了这里,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找点事情,让自己的大脑不要生锈。
“谁说要找凶手了?你们以为比警察还能干?”随着一声威严的喝斥,一家之长露面了。我悻悻然放下了腿。李瀚海明知凶手就在我们当中,居然还聚集我们,这当中难道还有什么隐情?
吃完了晚饭,我没精打采地上客房准备睡觉。
“姐姐,”突然身后有人叫住了我,回头一看,居然是李汉星的小女友。她清丽的小脸上有惶恐的神情,跑上来攥住我的手,“杀了大哥的人真的就在我们当中么?”
我没有与人亲密接触的习惯,于是不动声色地挣脱了她的小手:“应该是吧。”看她畏缩的模样,又安慰她:“怕的话就回家吧。”
“我也想啊,可是李爸爸不让我走。”她哭了,我见犹怜的模样,让人心中不忍。
“心画,干什么呢?”李汉星出现了。“在说什么呢?”
“星星,我害怕。”小女孩跑回男友身边,依偎在他怀里。李汉星一脸宠溺,拍了拍她:“不怕不怕,星星陪你。”
李家的人,对人的称呼都是不肉麻死人不罢休。我翻个白眼,决定还是回房睡觉。
“沈……小姐……”李汉星犹犹豫豫地叫了我一声,我头也不回地应声:“嗯?”
“我们……聊聊吧……”
李汉星让小女孩先回房等他(原来这看似清纯的女孩早已经和他“一起”了)。他带着我,一起踱到花园入口。
“想聊什么?”我不想再往花园里走了,白日里的锦簇,这时看来不觉阴森,加上昨天的命案……我又隐隐约约地想到,其实我对李汉宸还是有所信任的,不然我也不会不加考虑地和他进入花园深处……而他父母能很快地找到我们……李汉年也紧随其后,事先也并没让我发觉……
想到这里,不禁有点毛骨悚然。昨天警方勘查过李汉宸出事的“第一现场”,是离我位置并不远的一处,地上有倒翻的两杯奶昔,血迹一路奔我而来,这也是为什么警方还算采信我的证词的原因——符合现场情况。也就是说,在花园内杀人,又能马上全身而退,非得对花园地形熟悉不可,这样的人,当然是李家的人。
而现在,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人……还想把我往花园带……
我全身的毛都警觉地立起来,对身边的人全神戒备。还好他仿佛也看出了我不想进花园的意图,抱歉地笑笑:“家里虽然大,却只有花园这个地方好说话……算了,在这儿说也是一样。”
我看向他似乎温和无害的面孔。李汉宸的三弟和他长得其实颇为神似,一样胖乎乎的脸,一样傻乎乎的神情。但我并未因此小觑他,凝神等着他下面的话。
“沈小姐……是大哥的真爱哩……”停顿片刻,他却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大哥长到三十岁,除了……只有对沈小姐如此钟情过,虽然沈小姐长得……”他看了我一眼,嘻嘻笑着,“大哥是看中了沈小姐的内涵吧……不因外表而惑,当然是真爱……”他又停顿了一下,忽然用一种充满热情的腔调郑重说道:“我对心画,也是真爱……而且绝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
我看看他,十年之后,李汉星和他大哥定有的一拼,一口一个真爱。我很想问问他,你以何判断此人是你真爱?就凭这刻肾上腺素的脉冲式释放?真爱,我嗤之以鼻,真爱几毛钱一斤?
追寻真爱,这实在是人类喜新厌旧的最大谎言。彼时如胶似漆,然而大脑中介质释放一过,对不起,我们结束,我要继续寻找我的真爱。医学院有一教授,离婚六次,至今仍在追寻真爱。而他乃我校诸多男生追捧榜样,只因他“不畏世俗眼光,敢于追寻真爱”。我呸,既要当婊子,也要立牌坊。人类的无耻,真是到了极处了。
我心中诸念一闪而逝,脸上并未露丝毫痕迹。只是对他那句“除了……”留了个心眼,按他所言,我并不是李汉宸第一个“钟情”之人,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李汉宸三十岁了,我不信他能光棍到现在。不过李汉星这般对我宣扬他的“真爱”,也不知是何用意?
李汉星没有得到我对他已找到“真爱”的“热烈祝贺”,似乎有所不满,又或是以为我不信,于是摸出他脖子上挂的一枚配饰,展示给我看,原来是一把小小的同心锁,正面有“永生挚爱”四字,翻过来,有“李汉星、梁心画”的名字,他欢欣地告诉我:“这锁的钥匙只有心画才有,如果有一朝我负了她,我就得被这同心锁锁一辈子。”
我漠然瞅了他一眼,这李汉星心智的不健全,除外李汉宸,是我生平仅见。还好我被李汉宸恶心惯了,对这番陈腔滥调也有了免疫力。没了钥匙,也不见得非得砍了脑袋才取得下这破锁。此厢把自己说得像情圣一般,他朝翻起脸来,恐怕不比翻书来得慢些。
出于礼节,我还是微微点了点头,表示了一下他对爱情难能可贵的忠贞的欣赏:“不错不错,你和你大哥一样,是个好同志哩。”
终于摆脱了李汉星,我回到客房。洗了个澡,打开空调躺在床上。享受着学校宿舍无法相比的舒适环境,我不禁想到“还是有钱好哇”。我穷,但我不会对有钱人产生“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就像我丑,但我不会否认美貌的确是女人与生俱来的美德。钱与美貌,本身并不是罪过,罪过的是利用它们来达到自己猥琐目的的人。
太舒服了,自然而然生出睡意,不知不觉竟入了梦,也许是这两天发生的事太多,连梦境都是记忆回放:李汉宸吐着血泡向我栽倒下来,李母怨毒的眼色,李汉年阴霾的面容,李汉星向我炫耀“真爱”,李家的人走马灯般在我面前闪过,让我头昏目眩……“叮铃铃……”一阵刺耳的铃声将我从梦境里拯救出来,原来是床头上的内线电话。
“喂?”我不禁纳罕,这又是谁找我?电话里却犹犹豫豫地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喂?沈小姐吗?我是李汉年的女友赵莎莎……”
是她?我脑子清醒了一半,终于知道了旗袍女郎的芳名,“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事……汉年有点事出去办了,我一个人睡不着,想和你聊聊……”
我看了眼床头的手机,才九点不到,于是含糊不清地“嗯”了声:“想聊什么?”
“呃……你和汉宸……大哥交往了多久了?”
我佯装没有发现她对李汉宸称呼上的改变,想了想说:“不久,才一个多月吧。”
我并没有问她为什么问这个。她既然有心对我说什么,我也不用逼她,省得她徒生戒备之心。
和人交谈就是这样,你越不要听他越要让你知道,你想知道的他偏不告诉你。
“才这么短的时间啊……我就知道……汉宸他一向容易对人一见钟情……”对方顿了顿,似乎想探测我的反应。
我一声未吭。
打电话就是这点好,不用强装笑脸和耐心表情(虽然即便是面对面的交谈我也未必肯强装),但至少我不用看到对方吞吞吐吐,想说不说的模样。而这副模样总是会让我火冒三丈。
我的沉默让赵莎莎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得硬着头皮往下说:“你知道吗,在你之前,汉宸还有过别的女朋友,其中一个就是我……”
“哦,”我故作恍然大悟地应声,“怪不得他看到你都装看不见你。”人都死了,还说这个干吗?难道是眼红我得到了李汉宸的保险金?向我示示威?我出言挖苦,不是嫉妒,而是想催她说出她的意图。
“……他恨我……你知不知道,有时候那么恨一个人,其实是因为心里对她还有情……”
我没有打断她多情的叙述。
“我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对我……也是一见钟情……”
看来对李汉宸来说,一见钟情就像吃蚕豆一样。
“可是……后来我们就分了手……他爱上了别的女子……”
不出我所料,李汉宸的感情廉价无比。
“那也是一个医学院的女孩,她很天真清纯,温柔善良,汉宸对她一见钟情……”
那这个人一定不是我。
才几句话不到,李汉宸就“一见钟情”了三次。我无聊地挖挖耳朵,李汉宸的爱情故事看来和他本人一样乏善可陈。
“他们交往的时间不算短,两人也爱得死去活来,直到汉宸发现,她不是处女……”
这话说的,都“死去活来”了,处不处有什么关系。再说,你又是怎么发现人家“不是处女”的?像你这样的人多点,这世上还有处女吗。
“汉宸对女孩家的贞洁非常看重,不由分说,和她分了手……”
看吧,这世上秉性凉薄的,可远不只我沈凉玉一人。
“喂……你还在听吗?”
“哦,在听在听。”
“你是处女吧?不然汉宸怎么轻易和你订了婚。”
“应该是吧。”李汉宸没有“检验”过我,看来果然是只图凉快。
“呵呵,你是不是有点妒忌?”
“我妒忌谁?你?第二任女友?不不,他人都死了,有什么好妒忌的。”就算活着,也无妒忌的必要。这样的李汉宸居然有人爱过,确实有点出我意外。谁爱谁拿去用好了,早点说呀,我决不拦着。
“是啊,他死了……”这一句说得非常惆怅,结尾竟带出哭腔来。我想起什么,问:“那你俩是为什么分手的?你怎么又和李汉年好上了?”
“……”
看来不用说,多半也是因为你不是“处”。而和李汉年交往,又是为何?对李汉宸不能忘情?看中了李家的财产不能放手?
“我和汉宸分手之后,汉年爱上了我……为此两人还搞得很不愉快……”
我越听越厌恶,这家人闹的,不就一点小爱情吗,犯得着你丢我捡的?这下好了,李汉年杀人动机有了……
转而一想,那赵莎莎岂不是也有动机?被抛弃后积怨难消,勾搭上弟弟,令兄弟反目成仇,现在还想杀人嫁祸……
然而,又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一切呢?”我问。
“……我也不知道……汉宸死了,我很难过……他一直不肯原谅我……对我视若无睹……我总想对他解释,又无从说起……昨天……我想和他说一句话……就一句……他最后都没有理我……他不想看到我……”赵莎莎哭了,听起来不像是假的。
“你是说你看到他回来过?那其他人呢?”我一下意识到赵莎莎很可能是最后一个看到李汉宸活着的人(除我之外,不过我看到的李汉宸已经是半死的了),赶紧追问。
“……我回房间洗了个澡,出来后不见汉年,就下楼来找他。他人没见着,就看见汉宸和汉星站在厅口低声商量着什么,看见我来了,两人就不说了。这时爸爸妈妈从花园里出来了,妈妈瞪了汉宸一眼,说:‘怎么还在这?’就上楼看电视了。爸爸则看了汉星一眼,说:‘到我书房来。’汉星好像有点无可奈何,这几天爸爸老叫他去书房,也不知为了什么。然后就剩下我和汉宸。他也不看我,去厨房拿饮料,我看看没别人,就想和他说两句,他一点也不理我。这时汉年不知怎的也出现在厅口,看见我俩僵持,瞪了我一眼,上楼去了。我怕他怪我,也赶紧跟了上去。”
“那你有没有看到,谁跟着李汉宸一块往花园去了?”
“没有……我没在意……”
这样看来,如果赵莎莎说的是实话的话,那么她就是和李汉年在一起,在楼上的卧室;李母也在楼上看电视;而李瀚海和李汉星在书房……那么不知所踪的,就只有李汉星那个小女友了……难道……
当然也不能排除,赵莎莎这番说辞有诈,如果凶手是她和李汉年其中的一人……她告诉我李氏兄弟的恩怨,谁知道是不是想转移视线?
我又想到先前李汉星那番“真爱”的告白,到底又有何用意?
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那枚可笑的“同心锁”,那可笑的“永生挚爱”……
突然我全身一震,如遭雷击——那么明显的线索,我居然没有想到?!我想到事发当夜我夜半醒来对一人的怀疑……“李汉星、梁心画”!梁心画!我问李汉宸谁杀了他,他只能说出:“……凉(梁)……凉(梁)……”李汉宸临死前叫的不是我的名!他是在告诉我凶手的名字!凶手是李汉星的小女友——貌似清纯无辜的梁心画!
而动机呢?动机就是我半夜醒来想起李汉宸曾对我说过的言语。他说梁心画“只是故作清纯而已”。他为什么说得那么肯定?为什么?他是不是知道什么?这简直是一定的!别忘记李汉宸的职业!他可是个妇产科医生!
也许梁心画因为什么病去看过妇产科医生?性病?堕胎?而李汉宸曾对她留下了一定的印象。而当他发现后来和弟弟交往的这个女孩这么面熟……李汉星爱这个女孩,梁心画本可以顺利进驻李家,但李汉宸对她既往的了解却构成了她的阻碍……于是……
我满脸通红,激动不已,仅仅根据一句话和一个名字得以破案,怕是侦探史上的首例了吧。我现在就去报警?突然又一个念头如冷水一般把我的热情熄灭。为了怕警察怀疑到我头上,我没有告诉他们李汉宸的死亡留言……这时候再说的话……而且李汉宸和我说过的话现在是死无对证,尽管可以让警方来医院查一下梁心画的病史,她也可以一口咬定这些只是巧合……我连连捶打自己的脑袋——几乎在瞬息之间,我侦探的热望便平息了……算了算了,李汉宸,你就白死吧,谁让你死前不把话说清楚点?不管我事,不管我事……
而且……心里隐隐有一个疑问……按理警察找到凶手应该非常容易,从背后那么近距离的刺杀,凶手身上难道完全没有溅到血迹?而后来大家被警察聚集起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到谁换过衣服……身上有血的人……只有我……
这样无精打采地又过了一天。回到李宅,梁心画就走过来叫我“姐姐”,我没好气地问了她一句:“你都不用上学啊。”她“咯咯”地笑着:“我才高中生,早下课了。莎莎姐才不用上学呢。”我看着她甜美的笑容,怎么也无法把这个娇滴滴的小女孩和丧心病狂的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信口问道:“李汉星呢?怎么也不陪你?”
“他呀,他又被爸爸叫到书房里训话了,也不知犯了什么大错。”她吐吐舌头,一派天真,“姐姐,你去陪妈妈看电视吧,自从大哥哥和你好了之后,都不怎么陪她看电视了,她就抓着我陪。现在大哥哥死了,我看着她的模样,觉得老害怕的,你去陪着她吧。”
开玩笑,那她还不把我吃了。我抗拒地摆摆手,正想转身去卫生间洗把脸,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赵莎莎曾经说过,她看到李母回来后,是去楼上“看电视”了,这显然是对李母日常行为的一种猜测……而梁心画说李母现在“看电视”都让她陪着……“那大哥哥死的那天呢,你也陪着看电视了?”
“对啊,那个时间段有一部片子,妈妈是一定要看的,每次我都要陪她看完才能走呢。那天我就在她房里等她来着,不过还好那天我和她在一起,不然……”她一定是想到了那天的惨案,人瑟缩了一下。
“啊?”我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这么说梁心画是有肯定的不在场证明的,而且这个证明是李母,她总不会为梁心画做假证吧。而李汉星,当时又在书房和李父在一起。那么有动机又没有可靠的不在场证明的人,只有李汉年这一对了,赵莎莎果然没有说实话!
说实在的,李汉年是让我有些发怵的一个人,如果他确实是凶手,我去和他交锋岂不是自己往枪口上撞么?我又暗恨警察,都两天了,还不见你们有所建树,按理除了李家这些乱七八糟的关系,你们手里的证词和线索应该比我更多更有用才对,怎么还轮得到我在这里妄加揣测?
我这样一想,悻悻之余,又开始意兴阑珊,撇了梁心画,去卫生间洗浴。不料一推开门,里面也有个人,不禁吓了一跳。定睛看时,却是一张秀丽白皙的陌生脸庞,我怔怔地问:“你是……”心想这是谁又带了美女回来。
“哈哈,沈小姐,我是莎莎呀,卸了妆你不认识我了?不好意思,楼上卧室里的卫生间坏了,我就下来用了。”
“啊?”这倒是又一个意外。我不是“只认衣冠不认人”的那种人,不过莎莎小姐化妆前后的脸的确有天壤之分(我认为她不化妆倒俏丽的多,干嘛把脸非要涂得红红绿绿的不可?扮小丑么?)
这样看去,她所陈述的和李汉宸有过的恋情便可靠的多了。李汉宸喜欢“清水出芙蓉”,赵莎莎也的确符合这“标准”,后来为了迎合“新欢”,不得不“改头换面”,甚至连学也不上了……我想到方才梁心画给我的信息,心中又是一动:不对呀,梁心画只说赵莎莎“不用上学”,而我为什么便以为她肯定是后来退学的呢?眼珠转动,我找到了答案:按赵莎莎所说:李汉宸的第二任、第三任女友(也就是我)都是来自于医学院的,显然李汉宸是啃窝边草啃惯了,如果他好的是“清纯、贞洁”这一口,如果赵莎莎是毫无学历的风尘女子的话,他又怎么会和她有上一段情缘呢?心念电转,我想到赵莎莎对李汉宸第二任女友的描述……“哈哈……”我忽然大笑。
赵莎莎被我笑得一哆嗦:“你怎么了?”
“莎莎,其实没有所谓的‘第二任女友’吧,你是第一任,这没错,不过,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天真清纯,温柔善良’的女孩,试想,作为把你的心上人抢走的情敌,你怎么会用这么美好的词汇去形容她呢?而且你连人家分手是因为她‘不是处女’这种极隐私的原因都知道,你是在说你自己吧,是你自己曾和李汉宸‘爱得死去活来’过,你很想告诉别人你和李汉宸是真的相爱过,可是现在作为李汉年女友的你又怎么把这一切说得出口呢?只好用第三人称叙述,你也读过医学院,对不对?只是现在辍学了。”
赵莎莎愣住了,一抹赧红在她白皙的脸颊上蔓延,她秀气的眉毛也蹙了起来。就在我以为她就要恼羞成怒的时候,她突然叹了一口气:“沈小姐,你真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你。”
我嘴角抽了抽,表示“彼此彼此”。
“这件事其实家里人都知道,因为我最初是以汉宸女朋友的身份到这个家里来的,可是汉年看上了我……你也知道,汉宸虽然是个好人,可是却没什么情趣……我没经受得住汉年的诱惑,后来汉宸知道,对我怒不可遏。他不相信是汉年勾引了我,而是认为我见异思迁,背叛了他……我百口莫辩,也曾想过和汉年分手,离开这里,可是我已习惯了汉年带给我的奢侈生活……他们的父母也很反感我,认为都是我在作怪,当然他们也不喜欢汉年……汉年虽然事业上最为得意,却不受父母赏识……他老觉得他大哥是个傻瓜……妈妈却最维护大哥……所以他执意要和我在一起,住在家里,也是为了气大家……
这李汉年,倒真爱没事儿找抽……不过我反而觉得他不像凶手了……要知道,越是阴损的人,越喜欢从精神上折磨人。杀人?这么痛快的事这种人不爱做。他还怕死呢。
然而我蓦地想到了什么:“你说你叫莎莎?可是我听梁心画叫你时怎么是‘’?难道这是你的英文名?你本名叫什么呢?”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此念头,大约是觉得李汉年的嫌疑也排除了,于是就剩下赵莎莎……
“哦,我以前的名字汉年说土,就给我重新起了个名字。”赵莎莎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叫赵良生,善良的良,生命的生,有点像男孩子吧。”
我怔住了……良生……难道……李汉宸死前的“……凉……凉……”不是“……梁……梁……”而是“……良……良……”?!
赵莎莎(良生)曾说过,她想趁没人和李汉宸说说话,可他“不想理她,不想看到她”……
我们不想看到某人的时候会怎么样?肯定会背过身去……虽然按理说真不想理会某人应该会爽快地转身跑开,但李汉宸就是那么一个优柔寡断自作多情的人……他也想知道旧情人想跟他说什么呢……也许赵莎莎也知道他会这样……于是趁左右无人,拔刀向他刺去……
不过这样说来,二人说话所在并不在大厅里,而是在花园某处。一来掩人耳目,二来如果在大厅的话李汉宸只需大叫救命,万不会往花园深处逃跑。而赵莎莎的不在场证明,很可能就是谎称和李汉年待在一起……
这番推理看来的确也有板有眼……然而我随即就想到了其中的最大破绽!
如果李汉宸要告诉我凶手的话,他只需说“……赵……”就可以,我又不知道赵莎莎的本名,干嘛最易区分的姓氏不叫,叫半个名字?难道是李汉宸对旧女友深情未了,内心日日呼唤,这时被其杀害终于忘情,吐出了昔日恋人的名字……呸呸呸,我又不是韩剧编辑,怎么连这下三滥的剧情都想得出,李汉宸尽管弱智,还真不至愚钝至此。
所以,我的推论肯定又错了……
两次失败令我心灰意冷,一下子蔫了下去。而对面的赵莎莎见我发呆,浑不知自己刚从“嫌疑人”到“凶手”又被“无罪释放”,还拍拍我的肩膀:“你脸色看起来不大好呢。早点去休息吧。”
我也想“早点休息”,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太过戏剧性,以至于……
就在我和赵莎莎面面相觑的时候,突然有警察进了李宅,宣称:我就是杀害李汉宸的凶手!我被捕了……
李母看我的眼神,恨不得将我撕成碎片。而赵莎莎惊愕地望着我……李汉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李汉星和梁心画手拉着手,不屑地看着我……只有李瀚海,他脸上并无意外和惊讶,只是不动声色地,将李汉宸的保险协议交给警察。
我终于明白了李瀚海将我留在李宅的用意,我也隐隐知道了,凶手的真面目……
可我仍然有一些困惑,我没有大叫冤枉,因为我看到那个刑警队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冲我眨了眨眼睛,同时,在“抓获”我之后,他又在李家各处兜了兜,号称是寻找我的“罪证”……
果然,到了公安局,那队长将我带到一间审讯室,向我道歉:“对不起,沈小姐,我们并不是怀疑你是凶手,只是需要你的配合让我们完成任务。”
我没好气地说:“你们是警察,我还敢不配合吗?快点把事情搞清楚,把我放出去,可别毁了我一世英名才好。”
那队长哈哈大笑:“沈小姐好像知道我们真正怀疑的人是谁了?你在李家这几天,可有什么怀疑的对象?”
我知道他是在挑战我的智商,不觉也起了应战之心:“我知道的还不少,不过,你们既然有备而来,应该也知道了吧。”
“哦?说说看。”队长饶有兴味,眼睛熠熠发光。
“比如梁心画应该在李汉宸工作的那家医院、那家科室看过见不得人的病;比如李汉年的现女友原名赵良生,也曾是我们医学院的学生,而且她是李汉宸的前女友,后来被李汉年抢了去。”前一个推论虽然曾因为梁心画可靠的不在场证明被我怀疑过,但是凭着李汉宸的那句言语,我意识到这很有可能就是事实,并且,我也隐隐觉察到了它在李汉宸被杀事件里的意义。
“不错,我们也都去调查过,沈小姐,看来你知道的信息还真不少,那么,你怀疑过这两个人?”
我心里一乐,打开天窗说了亮话:“其实李汉宸死前我曾问过他凶手是谁,他含糊不清地说过一个‘’字,但我怕你们会怀疑到我身上,就向你们隐瞒了这部分,后来我发现梁心画、赵良生姓名中都有一样发音的字,自然怀疑到她们身上,可是事实证明,李汉宸那个发音,或许也只是在叫我的名字。”
队长一愣,随即大笑:“好啊,你还向我们隐瞒的这么‘重要’的线索。”
“这哪是什么重要线索啊,李汉宸没告诉我凶手的名字,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又怎么能告诉我呢?”
那队长听见这句,这才收起了笑脸,问:“你怎么知道他不知道?”
“我说过,当时我只听到了他一个人的脚步声,并没人在他后面追赶,而他为何不往大厅逃跑呼救,而向我所在的绿荫跑来?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因为他知道危险的来源正是大厅!他只能往相反的方向跑!
“我一直奇怪,如果是近身刺杀,那凶手的身上怎会不溅上血迹?可是那天警察来了之后,我并没有发现有人曾换过衣服,那又是怎么回事?现在我明白了,因为那人是远距离射杀李汉宸的!”
队长用一幅赞赏的眼光看着我,示意我说下去。
然而我又不想再说了:“该换你了吧?”
“呵呵,其实这几天警方并没有闲着,像你前面说的那样,我们将李家每一个人的来历都调查得清清楚楚,包括梁心画在医院就诊的纪录,赵良生和李汉宸的恩怨,她俩的确有动机杀人,可是动机,却是远远不够的。
“不要小看我们警察现场调查科的力量,我们验证出,向李汉宸身上刺入匕首的力量,连成年男子都不能做到,更何况你们这些瘦弱女子,而且凶器入口十分光滑平展,显示出凶器是以非常快的速度、力量刺入的,而人力几乎无法做到。这些,都是通过电脑模拟分析得出的。”
我点点头。所以李汉宸连肺也刺穿了,按理他皮厚肉粗,不会这么容易被刺死才对。
“怪不得我看你到处踱步,连楼上也去了,是在看能从什么角度射中花园里的李汉宸吧。”
“哈哈,这也被你看出来了。那你现在说说,你觉得凶手是谁?”
“那还用说,凶手当然是李汉星。”
李瀚海当然不至于凶残到杀死自己的儿子,那么他处心积虑地留下我,想让我去顶罪,到底要维护的是谁?看看他给谁作了不在场证明吧?他最疼爱的小儿子李汉星。
刑警队长也告诉我,那份李汉宸的保险是伪造的,目的当然是给我嫁祸一个“动机”。
李瀚海是铁匠出身,年轻时特别喜欢自己打造一些弹簧机括,我在李家大厅的墙壁上曾看到一把铁制弓箭,与周围装饰不符,一想便知道这是李瀚海亲手铸造,而且显然对自己的手艺十分得意。想来这样的玩意儿李家不在少数。
李汉星杀死大哥,一半是蓄谋,一半是临时起意。他可能早就改装好了一把能发射匕首的弩之类的发射器。然后杀人要做的,只是找寻一个时机。
这一天终于来了。
当着赵莎莎的面,他跟着爸爸去了书房,而赵莎莎,虽然有李汉年的警示,但他既然径自先上了楼,这多情的女子少不得目送旧情郎走进了花园才离去。
而李汉星,也许用了一个上厕所的理由又回过头,射杀了自己的大哥。
之所以用普通的水果刀,就是为了伪装成临时起意,近身搏杀。
这个射杀的过程也许只用了一分钟。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头,听父亲的训斥。
让我猜猜,李瀚海为什么这些天一直叫李汉星进书房训话?也许就是因为李汉宸告诉了父亲,梁心画并不是个贞洁的女子。
而梁心画可是李汉星的“真爱”,李汉宸这么做无疑是与弟弟结下了梁子。那一天赵莎莎在厅口看见二人“低声”说话,难道不是就为了这事在争论?
而李汉星那番“真爱告白”的意图我也明白了,他是在探知我是不是知道这件事情,生怕我向警方说了,这样他也就有了杀人动机。如果我听到他的话出言嘲讽梁心画并不值得他爱,他说不定连我都得杀了。
李瀚海这个老家伙,也许刚开始还不明白这是兄弟相残,但他略一琢磨,就会明白个大概。
兴许李汉星改装弓弩的技术还是他传授的,他不是最爱这个小儿子么。
既然大错已经铸成,只好保住还活着的儿子。
于是便利用我来做替罪羊。
还好警方也来个顺水推舟。
在接到“沈凉玉就是凶手,因为她可以获得保险金”的匿名举报后,他们也有了充分的理由再次上门。
队长告诉我,自从他们知道杀人另有工具后就一直在严密监视李宅,怕凶手丢弃证据。但是也唯恐已经来不及,没有足够的理由上门搜查。
而他们认定李汉星是凶手的根据和我不同,远距离射杀,一定得经过事先的练习,这不是一日之功。而根据他们的调查,在前一段时间里面,李汉星曾利用周末时间,去一家体育馆苦练瞄准射击。
在李汉星的房间里,警察果然搜查到了我想象中的射击工具。上面还有李汉星的指纹。
愚蠢的李汉星居然还留着它!
(也许他想利用它再次杀人?)
这个念头令我毛骨悚然,也许是,那么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我。
只不过是善意的提醒,李汉星丧身在亲生弟弟手下。
而我重获自由。
尽管如我意料之中,人们对我被“打回原形”庆幸不已,一时之间,挖苦、嘲弄、恶意的“安慰”又铺天盖地朝我席卷而来。
而我守护自己的方式,仍然是一如既往的不动声色、无动于衷。
因为我深知,随着时间消长,这一切总会平息,只不过暂时遂了众人的口舌之欲。
能娱乐大众,我何必搅局?
而风平浪静之后,我的生活,仍然继续。
偶然的想法,促使我创造了“沈凉玉”这个角色。
沈氏有女,天生寒质。坚逾顽石,遂名凉玉。
笑。这么说好像凉玉是有什么大来头的一样。而事实上,她只是一个再也普通不过的女孩。她不是侦探,而仅仅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莫名其妙地卷入一系列事件里面。她不知道警方所掌握的线索和证词,却以她尖锐讥诮的个性、凉薄的人生态度、怀疑的感情观和世界观,屡屡获知了真相。
如果可以,我想把这些故事命名为“旁观者”系列。
歌者唱:“一生一世,如梦初醒。”而实际上,我们半生未尽,理应时时轻省回望。而来路去径,自然分明。而世间冷暖交替,悲喜交织。任何境遇都不过流于一时。也无须采取什么举措,只需冷眼旁看,待它慢慢过去就好。
而无论是写故事的我,还是看故事的你,甚或是凉玉,我们都不过是旁观者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