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血两县山》原文_作者:鞠风亮
1935年,29岁的爷爷精明能干,豪爽敦厚。他没有沉没在沂山脚下贫瘠的土地里,而是做了一名布贩,干起了走南闯北、低买高卖的生意。当时,凭着一双大脚板和不怕事的胆量,爷爷最北到济南、德州,最南到徐州、宿县,在兵荒马乱的年代过着还说得过去的日子。
是年腊月二十一,爷爷与邻村同行、36岁的刘三从潍坊返回。这是春节前最后的一趟买卖,爷爷顺风顺水,财源茂盛。而刘三却是流年不利,所获甚少,一路上长吁短叹,还不时抽出防身的匕首砍些树枝泄愤。爷爷理解他的郁闷,好言相劝,顺便将二人餐宿费用悉数付账。到达临朐沂水交界的两县时,已是暮云四合,村子里灯火点点。
此地离爷爷的家只有七里山路,三个时辰便可到达,但必经之路必须要翻越两座高山,山陡路险,又逢乱世屡有强盗出没,谋财害命,令人心惊胆战。夜来投宿,俩人来到常住的“悦来旅店”。正要进门,爷爷看见老板的两个儿子正嘻闹着点一串豆茬鞭,劈里啪拉的动静平添了几分过年的味道。爷爷油然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孩子——8岁的大伯和4岁的父亲,脚再也不愿意往里挪了。肩上的褡裢里除了白花花的银元,还有特意为家人留下的好布料以及为两个儿子买的湖南产“大地红”小鞭炮。
当下,爷爷作出了一个令自己和刘三都吃惊的决定:不住了,当夜赶回家!刘三当然不同意,谁都知道路途凶险,况且他没挣着钱愁着回家,所以他坚持住店。俩人都没有说服对方,但爷爷坚持走了,临走前为刘三留下两个银元。
刘三攥着银元,手心里全是汗。
那一夜,伸手不见五指,山上的松林里,猫头鹰在诡异地狞笑。
他死了,趴在一汪血泊中,身体在东头,脑袋在西头0
地点在两县山栗子林里的一座石桥上凶杀案多发地段。
政府里的人来了,经过调查后断定是被出没在此地的土匪所害。
多年以后,爷爷回忆起这段往事,总是愧疚万分。
“是我害了他,要不是我坚持要回来,刘三死不了啊!”
爷爷接受了政府的数次调查。
那天晚上,爷爷并没有走那条出事的必经之路,而是多走了十几里路,从西南边的阎王鼻子山绕过来,五更时分才回到家。
第二天早晨,醒来后的伯父和父亲看见了枕头边的花炮。
刘三的家人很长时间内都怀疑爷爷。
爷爷说不出什么,刘三出殡的时候爷爷送了厚厚的奠礼。
三年后,杀害刘三的土匪碰巧被抓住,供出了所有的真相。
1986年,爷爷去世。临终前,他仍念念不能释怀。
“……刘三…是为我死的,他去两县山…是为保护我……”
刘三死的时候,穿一身青色的夜行衣,脸上裹着黑布,手里攥着那支匕首。
爷爷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