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安石传》翻译

【题注】

北宋王朝历代的积弊导致了熙宁变法(王安石变法)的必然发生,神宗皇帝和王安石的适时出现与合作决定了熙宁变法的广度和深度。虽说在神宗即位前后,很多人曾推行过变法,如韩琦、富弼;也有些人提出过改革主张,如苏轼、苏辙、司马光,他们的声名和影响力都不在王安石之下,然而历史把这个重任赋予了王安石,与其创新性的改革理论、富国强兵的改革主张受到皇帝认可,以及个人高洁的节操和政绩无不相关。改革过程中,王安石受到反对派大臣们众多尖锐刻薄,言辞激烈的批评,动辄被称为“奸邪”“小人”,使用“残民之术”“以乱国纪”。王安石“不为怨者改其度”,坚持推行新政,在“三不足”理论的支撑下,对变法提出异议的人,都被其归为“顽固派”,“于是吕公著、韩维,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粥、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镇,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发展到后来,成了“众人以为不可,则执之愈坚”的地步,导致王安石听不到好的意见和建议,失去了弥补和改正的机会,使自己陷入孤立,也使得变法举步维艰,陷入失败,这正是“拗相公”的真实写照。

原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父亲王益为官时的责任心和执著精神对少年王安石有直接的影响,他在《答韶州张殿丞书》中说:“先人之存,安石尚少,不得备闻为政之迹,然尝侍左右,尚能记诵教诲之余。盖先君所存,尝欲大润泽于天下,一物枯槁,以为身羞。”)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①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安石文行甚高)。

点评:王安石痴迷读书,但并不迷信书本,而是始终采取一种批判的学习态度,不拘泥于一家一言,凡是有用的东西都兼收并蓄,并且强调学以致用。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果②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在历代政治改革家中,王安石是学术和理论造诣极高之人,而他的理论修养和理论创新在说服神宗、驳斥反对派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③在不知法度,不法④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⑤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⑥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缰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⑦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⑧苟者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⑨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早在担任地方官时,王安石就已显露出其务实有为的实干精神和政治才能。在鄞县任上,他“起堤堰、决破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的政绩就已传誉于朝廷。王安石从做县官到做州官,凡所到之处,总要对他所认为应兴之利和应除之害进行一番兴革,所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从利国利民的角度出发。这种积极的务实精神与当时大多的官绅士大夫因循守旧、只尚空谈而不务实干形成鲜明的对比)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⑩,大抵皆祖⑪此书。

点评:嘉祐三年(1058),王安石受命为三司度支判官后,得以在朝中抒发自己的政治主张。他将自己多年来在地方官任上所取得的经验和对社会现状及政治的思考写成《上仁宗皇帝万言书》,呈于仁宗。虽然这篇著名的切中时弊、要求革新的《万言书》没有被采纳,但他的才气和耳目一新的论调符合当时士大夫的普遍倾向,他们认为王安石即是理想的中兴之才,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王安石身上。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⑫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点评:王安石当政前,已“名重天下,士大夫恨不识其面。朝廷尝欲授以美官,惟患其不肯就也”,他曾屡求外任地方官,主要是想在地方上做出一些实绩来。王安石一生不喜清闲美差,总是希望担任对社会有实际功效的职务,哪怕待遇不高、名声不响。针对当时士大夫谋进退只求苟合而不论进退之义的现状,王安石在《上龚舍人书》中说:“今士之进退不以义,而惟务苟合而已。吁!可悲也”。王安石是瞧不起这种谋官者的,施展抱负、为民做事,这才是王安石心中的义。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⑬知经⑭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最方今之所急之。”上以为然。(神宗皇帝与王安石从理想到性格,均有其相似之处,同样的严肃认真、好学上进、性格倔犟,敢于打破传统。对于改革,双方在政治见解上达到了惊人的一致,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中枢机构。圣君贤相的聚合便拉开了北宋大变革的序幕)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⑮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分下。

点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北宋改革的重担恰好落在了这位年轻的君主和有魄力的宰相身上,宋神宗与王安石,就像伯乐之与千里驹,二人谋略政见之一致,志向之相同,前所未有。后人称“盖自三代而后,君相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

安石性强忮⑯,遇事无⑰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若人主无道以揆之,则必为异论众多所夺,虽有善法,何由立哉?”王安石对新法的效果深信不疑,而对于新法中出现的问题,则认为利大于弊,“大抵修法度以便民,于大利中不能无小害。若欲人人皆悦,但有利无害,虽圣人不能如此;非特圣人,天地亦不能如此。”)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⑱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⑲。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熙宁变法涉及范围之广、改革力度之大在历史上都是少有的。在改革之初,王安石遇到了很大的压力,所受攻击不断,但他不为所动。“三不足”精神的提出,真正体现了王安石一代改革家的魄力和胆识)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⑳慧少年。(改革初始正是用人之际,王安石在选拔人才方面重视能力标准。他选人不论出身、民族和才德大小,只要能为改革所用即予提拔)久之,以旱引去,洎㉑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点评:马端临评王安石,“介甫之行新法,其意勇于任怨,而不为毁誉所动。”王安石在《谢手诏慰抚札子》中也提到自己“敢以不肖之身,任天下怨诽,欲以奉承圣志。”他认为流俗之言不足恤,“流俗之人罕能学问,故多不识利害之情,而于君子立法之意有所不思,而好为异论。”他又说:“异议者,皆不考事实故也”,因此,王安石十分蔑视流俗之言。“苟利于国,岂辞糜殒”就是他的心声。其弟王安国对此分析得比较透彻:“家兄所见不同,自为人臣子,不当避四海九州之怨,使四海九州之怨归己,方是臣子尽忠于国家”,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撑下,王安石才会“为计社稷之安危,不恤一身之利害。”宋神宗曾言:“群臣中,惟安石能横身为国家当事耳。”

(节选自《宋史•王安石传》)

【注释】

①属:撰著。

②果:果敢。

③患:弊病。

④法:效法。

⑤嚣:使哗然。

⑥因:依靠。

⑦幸:幸运。

⑧监:督察。

⑨为:整治。

⑩注措:措置。

⑪祖:依据。

⑫畀:委任。

⑬但:只。

⑭经:治理。

⑮领:掌管。

⑯忮:固执。

⑰无:不论。

⑱傅:通“附”,附会,借古今事发表议论。

⑲诎:使屈服。

⑳儇:巧佞。

㉑洎:到……的时候。

参考译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亲王益,任都官员外郎。王安石小时候喜欢读书,(而且)一次过目就终身不忘。他撰著文章时下笔如飞,初看好像漫不经心,完成后,看过的人都叹服他的文章精彩奇妙。

王安石议论高深新奇,善于雄辩和旁征博引来维护自己的学说,敢于(坚持)按自己的意见办事,慷慨激昂立下了矫正世事、改变传统风俗的志向。于是(他)向宋仁宗上万言书,认为:“如今天下的财力一天比一天困乏,风俗一天比一天衰落败坏,弊病在于不知法度,不效法先王的政令。效法先王的政令,在于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只要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那么我们推行的改革,就不至于惊扰天下人的视听,也不至于使天下舆论哗然,并且本来就符合先王的政令了。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来创造天下的财富,征收天下的财富来供天下人消费,自古以来的太平盛世,不曾因为财富不足而造成国家的祸患,祸患在于治理天下财政不得其法。居官任职的人的才能已经不足,而平民百姓之中又缺少可用的人才,国家的托付,疆域的保护,陛下难道能够长久地依靠上天赐予的幸运,而不考虑万一出现祸患该怎么办吗?希望陛下能够督察朝政中苟且因循的弊端,明文诏令大臣,逐渐整治这些弊病,来适应当前的世事变化。我的这些议论,是那些沉溺在颓靡风俗中的人不会说的,而且那些议论的人还会认为这是迂腐而不切实际的老生常谈。”后来王安石掌管国家,他所施行的(施政措施),大体上都是以这份万言书为依据的。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在此之前,(朝廷)多次下达委任他担任馆阁职务的命令,他都辞谢了;士大夫们认为他是无意显赫于世以求仕途畅达,都恨自己不能结识他,朝廷多次打算委派他担任名利优厚的美官,只是怕他不就任。(王安石)因母亲去世离任,一直到英宗朝结束,朝廷多次召他,他都不肯起复任职。

北宋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皇上对他说:“人们都不了解爱卿你(的才能),都以为你只懂得治理学术,不懂得政治事务。”王安石回答说:“经术学问正是用来处理政务世事的,只是后来很多所谓“大儒”,大部分都是才能庸俗的人,因此世上俗人才都以为经学不能辅佐治世罢了。”皇上问:“既然这样那么你最先开始的施政措施是什么?”王安石答道:“改变(劣习)风俗,树立法规,是现在最亟需的了。”皇上认为是对的。于是开设增置三司条例司机构,任命他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一同掌管。王安石让他的同党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事务。而后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等变法相继开始实施,号称新法,派遣提携推举各类官员四十余人,分派颁布执行新法。

王安石性格倔强固执,遇事不论对与错,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不肯改变。到议论变法时,在朝百官都持不能变法的意见,王安石借儒家经义,提出自己的主张,辩论起来动不动就是好几百字,大家都驳不倒他。(他)甚至说“天灾不足以畏惧,祖宗不足以效法,人们的议论不足以忧虑”。(朝廷内外)老成持重的人几乎都被王安石解除官职了,(他)大量起用自己门下浮浅慧黠的年轻人。过了很长时间,因为旱灾而引退,等到再担任宰相,只过了一年多就被罢免了,直到神宗朝结束,也没有被再召回朝廷,前后共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