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狂奔》原文
1
最近这段时间,高空坠物的事件变得非同寻常般频繁,而且掉下来的全是些匪夷所思的玩意儿。比如说,一个女教师被路边楼顶坠下的一条藏獒砸成截瘫;又比如说,一支坠地的晾衣杆直接戳入一位卖水果的大姐的头盖骨;更有甚者,两个企图报复社会的坏人,将尚未启封的煤气罐从高楼掷下,砸死两个路人后,还引起爆炸。
据报纸上说,一个月前又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对夫妻在家里争吵,一时情急,男人提出分手,为了昭示决心,他摘下手指戴着的一粒钻戒,扔出窗外。那天风很大,再加上重力加速度,从空中坠下的钻戒,到达地面时的速度,已不亚于一颗冲出枪膛的子弹。那粒钻戒正好砸在一个路人的头顶,当场血溅三尺,就连路过的公交汽车,玻璃窗户都沾染上了死者那白花花的脑浆。
在城市繁华的街道上行走时,李修元变得越来越小心,不时朝头顶上的天空张望,担心会不会有什么不详之物从天而至。但老朝天上看,却往往会令李修元忽略稍矮一点的地方。于是在一周内,他丢了两次钱包,还有三个手机。
所以,李修元开始愤恨起小偷,每天走在路上,他不再留意头顶,而是注意观察四周是否有小偷出现。读书时,李修元曾练过几年跆拳道,又学了些散打套路,不费吹灰之力就捉拿了几个小毛贼。但最近一次,他在一处公交车站捉小偷的时候,却被小偷潜伏在暗处的同伙刺了一刀,小偷逃之夭夭,而他只能自费去医院包扎伤口。
后来警察抓住了那几个行凶的小偷,无奈当天丢失钱包的事主却联系不上了,所以根本没办法起诉小偷0李修元还记得,那天丢了钱包的人,是个戴着墨镜衣着时髦的年轻女郎,背着一个很大的挎包,当时正准备踏上一辆开往远郊的公交车。
于是李修元沿着这路公交车,四处寻访那个时髦女郎。可惜这无异于大海捞针,一个礼拜过去了,他对此依然毫无头绪。
这一天,李修元来到了远郊,这里是那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他向附近的人打听了一下,却没找到一点有价值的线索,郁闷中的他,只好浑身无力沿着马路慢慢踟蹰着。走了一会儿后,李修元觉得有点口渴,摸出零钱想要买瓶矿泉水,朝四周望了望,却发现街边连个小摊都没有,这里实在是太偏僻了,只在马路尽头有一幢独门独院的小平房,还围着围墙。
既然有人家,讨口水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毕竟李修元觉得自己还算眉清目秀,并非面相凶恶之徒。
当他走到这户院子的铁门外,却看到门被推开了,一个戴着墨镜的时髦女郎低头走了出来,正好与他撞了个满怀。李修元的后背还包扎着棉纱,在这一撞之下,或许又有鲜血溢出,立时感到一阵疼痛。他正想再骂一声“三字经”时,却突然笑了。
李修元发现撞着自己的女人,正是一周前那个被偷走了钱包的年轻女人!
这下可好了,只要她愿意作证,那几个小偷就会被绳之于法。于是他一把拽住了女郎的手,说:“姑娘,我可算是找到你了!”
女郎吓了一跳,下意识甩开了李修元的手,大叫了一声:“你干什么?非礼呀!”
李修元赶紧解释:“你忘了吗?上周你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两个小偷窃走了你的钱包,是我帮你把钱包拿回来的,我还被小偷的同伙刺了一刀……”
年轻女郎却骂了一声:“神经病,你认错人了吧!我上周根本就没乘坐什么公交车!”
李修元敢肯定,他绝对没认错人。但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个女人一定是担心被小偷报复,所以拒不承认自己曾经被偷过。李修元理解她的想法,他也无法强迫别人成为证人。
于是李修元松开了手,耸耸肩膀,说:“好吧,就算我认错人了,只有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怕以后做恶梦。”他转过身,正想走的时候,却臂弯一紧,那年轻女人竟将身体靠向了他,紧紧挽住他的手臂,李修元几乎能感受到那纤瘦的身体所散发出的温柔热度。
李修元懵了,不知道女郎这是在干什么。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车突然出现在道路一端,并发出一声尖锐的急刹,停在李修元面前。车门打开了,一个剃着平头戴着一根拇指粗金项链的男人下了车,满面怒容地看着李修元,眼里几乎喷出火来。
李修元还没搞清楚出了什么状况,挽着他手臂的女人蓦地挣开了手,大声朝那“金项链”叫道:“东哥,是这个男人逼我和他在一起的!他说,要是我不跟他走,他就会杀了我全家!”她说这话的时候,手指一直指着李修元。而这个叫东哥的家伙,则冷冷看着他,说:“你真敢杀死曼丽全家?”
东哥的一只手伸进了车窗,几秒后,他的手伸了出来,在他手里,竟多了一把匕首。
就连傻子也看得出,东哥准备拿教训李修元。而李修元不是傻子,有时他甚至还会认为自己的智商很高。
先下手为强,李修元就身形一闪,猛一蹬地,朝东哥冲了过去,趁着东哥还没做好架势,两人抱在一起,摔倒在地上。
李修元争夺着东哥手里的匕首,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但李修元发现,他的力气没有东哥大,他不禁暗叫一声不好,看来这次他要吃亏了。而就在他暗忖之际,东哥的动作突然迟缓了,李修元感到有什么东西滴到了他的后脑勺上,是某种热乎乎的液体,还很黏稠。是鲜血,李修元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东哥的身体也蓦地变得瘫软,李修元挣脱东哥后,这才看到东哥的脑袋流出了鲜血,而曼丽则站在东哥身后,手里拿着半截板砖,板砖的边上还沾染着黏糊糊的血迹。
2
是曼丽趁着东哥将李修元放倒在地的时候,从地上拣起半截板砖,并用板砖砸晕了东哥。
曼丽见东哥倒下后,大声对李修元叫道:“快逃!快带着我一起逃!”她拉起李修元,就想朝马路的另一边跑去。
其实李修元已经猜出是怎么回事了。眼前这个叫曼丽的女人,一定是东哥的相好。不过,曼丽背叛了东哥,到郊区这幢平房来见自己的情人。东哥察觉到曼丽的出轨后,开车跟踪到这里,曼丽为了保护情人,所以挽住了李修元的手,让东哥误以为她的情人是眼前这个陌生男人。而现在曼丽最终还是决定要摊牌离开东哥,所以用板砖砸晕了东哥,救了李修元。
但这时李修元却没有动弹。曼丽着急地问:“你怎么不逃?东哥醒来后,绝对不会放过我们的!他是个江湖老大,手里攥着好几条人命,手下还有几十个把命都卖给他的亡命之徒!”
李修元笑了:“我们逃得再快,还快得过东哥的奔驰吗?”他蹲下身,从昏迷的东哥身上,搜出了车钥匙,然后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呵,奔驰坐着就是舒服,就连点燃引擎的声音也是那么令人陶醉。
奔驰车上,曼丽轻声哭泣,她把她的故事全告诉了李修元。
她确实是东哥的老婆,结婚三年了。东哥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平日里最爱的就是虐待自己的妻子。曼丽捋开她的衣袖,胳膊上全是紫青的瘀痕,这些瘀痕都是拜东哥所赐。
一年前,曼丽在健身会所里认识了一个年轻英俊的健身教练。见到这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后,曼丽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变得鲜活了起来。她避开东哥,与健身教练暗中交往,每次他们都在远郊这次偏僻的小平房里幽会。
最近东哥变得越来越暴戾,令曼丽无法忍受,终于,她决定带上东哥的钱,与健身教练私奔,去一个永远没人能找到她的地方。她拉开了随身带着的挎包,挎包的表层放着她的钱包,在钱包下则有一个不起眼的黑色塑胶袋。打开塑胶袋后,李修元看到了耀眼的光芒——全是金银首饰与钻石珠宝。
但这时曼丽突然狠狠说了一句话:“男人,都是不可靠的!”她告诉李修元,当她今天来到远郊的小平房时,却看到那个年轻英俊的健身教练根本就没来,拨打手机,也关机了。她再用电话查询了一下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现所有的存款都没有了——账户的密码,就只有她和那个健身教练知道。
曼丽知道自己被耍了,健身教练根本就不爱她,也不愿意与她私奔,他想要的,只是曼丽的钱。
听完她的故事,李修元手扶方向盘,凝视前方,问:“现在,我们该去哪里?”
“去你家吧。”曼丽淡淡地说。
“去我家?一个女人还是不要太草率做出到一个男人家里去的决定。”李修元调侃道。
她却一本正经地说:“东哥今天第一次见到你,你是一个无关的局外人,所以他对你不了解,也不知道你是谁你住在哪里。只有躲到你家里,才是最安全的。”
李修元耸耸肩膀,踩了一脚油门,无可奈何地说:“好吧,到我家里去,只要你不后悔了行了。”
李修元在市中心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这是一幢毗邻繁华街道的单体楼,电梯大厦,他住在三十楼,楼下就是人潮涌动的商业街。
乘电梯的时候,厢轿里有几个面熟的老头老太,他们看了看李修元,又看了看曼丽,脸上露出了诡谲的表情。
到了李修元所在的楼层,站在房门外,曼丽感慨地说:“大隐隐于市,这里确实是个逃亡的好地方。”
进了屋,她又说:“看来你没有女朋友——呵呵,这是个典型的单身男人的房间。”确实,屋子很乱,衣服袜子扔得满地都是。对此,李修元笑而不答。
曼丽参观着李修元的客厅,液晶电视、名牌音响、豪华吊灯,当初装修时,这些玩意儿可没少花钱。当她走到卧室前,扭过头问:“我能进去看看吗?”
李修元点点头,说:“只要你不后悔,你就进去看看吧。”
她推开了门,当她看到屋里的状况时,立刻发出了一声尖叫。
李修元笑了,他就知道曼丽会发出尖叫的。
卧室里,有一张床,却不是单人床,也不是双人床,而是一张医院里使用的病床。
病床上躺着一个女人,双目紧闭,呼吸微弱,鼻孔外还插着一根鼻饲管,管子的一端连接着一只漏斗。床边,还有一台榨汁机,榨汁机里残留着颜色不明的液体。
卧室里充斥着奇怪的气味,这是蔬菜与水果腐烂后,交织在一起而产生的气味。
李修元抱歉地对曼丽说:“这是我的妻子,何晓云。她是植物人,只能靠进食流质维生。”他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石英钟,又到妻子该吃饭的时间了。
李修元走到床边,清洗干净榨汁机,又从冰箱里拿出一只柳橙,一碗米饭,一罐熬好的鸡汤,倒进了榨汁机里。启动榨汁机后,屋里响起一阵刺耳的马达声,柳橙、米饭、鸡汤顿时混合在一起,变作一团难以分辨颜色的液体。他把这些液体倒入鼻饲管的漏洞中,打开鼻饲管的开关,液体便一点一点,沿着鼻饲管,流入何晓云的鼻孔中,最后流入她的胃里。
做这一切的时候,李修元一句话都没说,只是默默地做着。他知道柳橙、米饭、鸡汤混合在一起,味道肯定很不好,但何晓云早就失去了嗅觉与味觉的功能,而且只有这样的混合物才能给她足够的能量与维生素。
等鼻饲管里所有的液体都流入了何晓云的体内,曼丽才幽幽地问:“你妻子这样有多久了?”
“一个月。”李修元答道,“她是因为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才变成了植物人。”
“过量的安眠药?她自杀?”曼丽问。李修元点点头。
“她为什么要自杀?你对她不好?”曼丽追问。
李修元却摇了摇头,说:“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如果你一个月前留意过一则新闻,就不会对这个故事感到陌生。”
3
一个月前。
那天下午,李修元和何晓云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争吵的起因,李修元已经忘记了,反正和大多数婚后争吵一样,起因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们不停翻旧账,说着伤人的话,最后,李修元愤怒地大叫:“离婚!我们离婚!”何晓云也坚决地说:“离就离!谁怕谁?”她伸出手,在她的手指上,有一粒闪着斑驳光芒的钻戒,这是他们的订婚之物。
何晓云摘下了这粒钻戒,狠狠掷出了窗外。当时,钻戒呈抛物线扔出窗外时,李修元只看到了一道闪烁着的神秘光芒划过自己面前。他感到了一阵心疼,毕竟买回这粒钻戒花了他半年的积蓄。但接着,他们又继续争吵了起来。
这场争吵是在十分钟后,被急促的敲门声给打断的。
敲门的人,是两个警察。警察告诉李修元与何晓云,刚才有一个过路的人,被从天而至的一粒钻戒砸中了脑袋,钻戒直接嵌在了路人的头盖骨上,殷红的鲜血与雪白的脑浆同时迸了出来,溅得满地都是,甚至溅到了路过的公交车的车窗玻璃上。
路人当场就死了,而警察在那粒钻戒的基座上,看到了两个刻在一起的人名。一个是李修元的名字,一个是何晓云的名字。
“刚才是谁把钻戒扔下去的?跟我们去趟派出所吧。”警察冷冷地问。
李修元承认,刚才他确实动过与何晓云离婚的念头,但和大多数的婚内争吵一样,那只是发泄的冲动罢了。从心底说,他还是爱着何晓云的。于是他趁着何晓云还在浑身颤栗,向前站出一步,对警察说:“是我把钻戒扔出去的,我跟你们走。”
到了派出所,警察才告诉李修元,刚才他们正在跟踪追捕一个持枪逃犯。那个逃犯手里攥着好几条人命,穷凶极恶,但却因为他来到了室内最繁华的商业街,警方担心伤及无辜,所以迟迟不敢采取抓捕行动。
不过,那个逃犯甚是警觉,他还是觉察到附近埋伏着抓捕他的警察。于是铤而走险之下,他在街头拔出枪,劫持了一个孕妇,要求警察退开,并提供逃亡用的轿车。
警方一方面在街头与逃犯谈判,一方面又要遣散附近围观的市民,还要打电话通知特警队安排狙击手抵挡商业街两旁的高楼上,场面一片混乱。
就在警方手足无措的情况下,那个逃犯突然两腿瘫软,倒在了地上。而那个被劫持的孕妇,身上也满是红白相间的血迹。逃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脑门上不停涌出鲜血与脑浆。警察上前查验,才发现逃犯的脑门上,镶嵌着一粒闪烁着神秘光芒的钻戒——这粒钻戒,正是何晓云在一气之下,从三十层高楼掷下的,却正好打中了逃犯的脑袋,令他当场死亡。
警察不准备追究李修元的刑事责任,把钻戒还给了他,还打算为他申请一笔特别奖金。毕竟李修元为他们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李修元带着钻戒回到家里,打开门,却发现何晓云躺在床上,床边有一瓶空药瓶,药瓶里平时放着她用于治疗神经衰弱的安眠药。卧室里的电脑也开着,屏幕上还留有一封何晓云写的遗书。
何晓云说,当李修元挺身而出,承认钻戒是他扔出窗外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丈夫是爱着自己的,而且她也爱着自己的丈夫。她不知道这种高空掷物致人死亡,会被判处多久的刑期,但她却知道,如果警方查验钻戒上的指纹,根本找不到李修元的指纹,只能找到她的指纹。最终警方会认定钻戒是被她掷出的,她根本就无法坦然面对牢狱生活,所以宁肯选择自杀。在遗书的最后,她深情地写道:“修元,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吧,我发誓,我不会再与你争吵。”
李修元立刻将何晓云送到医院洗胃,但因为在派出所耽误了太久的时间,尽管救回了她的一条命,但她却无法再醒来——她成了植物人。
在那段时间里,李修元连泪水都哭干了。他不忍心看到何晓云在医院里受苦,所以将她接回了家中。李修元发誓,他会一直照顾妻子,直到她生命的尽头。
曾经有位自由撰稿人采访过李修元,后来以“女子自尽为哪般?为何总在失去后才后悔没珍惜?”为题,把他和何晓云的故事发表在一家著名纪实类期刊上。曼丽也看过这篇文章,所以对这个故事并不感到陌生。
曼丽沉默不语,良久之后,她才说:“看来,我以前说过‘男人都不可靠’的那句话,应该收回来了。李修元,你是一个值得女人信赖的男人。”
对此,李修元不置可否。
曼丽又问:“你这样照顾妻子,花费不小吧?以后你打算怎么做?”
“是的,确实花费不小。不过,不用担心,我有办法获得足够的钱来照顾晓云。”李修元一边回答,一边走向曼丽。当他走到曼丽身前时,突然抬起了腿,一脚踹在她的太阳穴上。
曼丽应声倒地后,李修元才慢悠悠地对她说:“你不应该让我看到拎包里的那些金银首饰钻石珠宝。对了,东哥那辆奔驰车也能换回不少的钱。”
曼丽被李修元捆绑在椅子上,她看着面前这个凶相毕露的男人,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只要我杀了她,拎包里那些首饰珠宝都将属于我。在奔驰车里,当我看到拎包里的黑塑胶袋后,就知道这些珠宝的价值绝对不会低于一百万。而一百万,足够让我过上很好的生活了。”李修元疯狂般自言自语道。
曼丽却笑了,她说:“李修元,其实你不知道,当你说完你的故事后,我就决定帮你,准备把所有的珠宝都送给你的。因为,你是我第一次见到的有情义的可靠男人。可惜,我应该早一点说出自己的决定,否则你就不用杀我了。”
李修元很同意她的说法,他说道:“是的,但是现在我已经把你捆在了椅子上,我没有回头路了,我必须要杀你。”他顿了顿,又说,“其实,我并不是你眼中的好男人。如果你听了下一个故事,或许就不会为死在一个可靠男人的手里而悲哀了。”
尾声
其实,那天当警察找上门来,并不是李修元主动承认自己扔下钻戒的。当时,何晓云指着他的脑袋,大叫:“是他扔下去的!有什么麻烦,你们就找他吧!最好判他死刑!”然后,警察就带走了李修元。
确实,钻戒是李修元扔下去的,而不是何晓云扔下去的。两人争吵的时候,何晓云摘下了钻戒,朝李修元扔了过来,说:“要是你真想离婚,就把钻戒扔出窗外!”李修元二话没说,就把钻戒扔了出去,因为他早就无法再忍受何晓云的乖戾无常。
但李修元怎么都没想到,钻戒坠地后,竟然砸死了人。警察在钻戒上,既找到了他的指纹,也找到了何晓云的指纹,但因为何晓云的话,他们认定了是李修元把钻戒扔了下去。
所以李修元非常愤怒,何晓云的无情无义,令他产生了杀妻的想法。
幸好,钻戒砸死的,是一个逃犯,所以警察释放了李修元,没有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当他回到家,立刻以暴力逼迫何晓云服下一大瓶安眠药。当她昏迷后,李修元又以妻子的语气,在电脑上写下了那封遗书。过了整整半天,李修元才把何晓云送到了医院——过了这么久才送医院,他以为何晓云肯定没救了,但医生还是将何晓云抢救了回来,但她却变成植物人,无法再醒来。
李修元不得不在旁人面前装作好丈夫的模样,精心料理她。报纸上说过,有些植物人会在意外的情况下醒来。为了防止她醒来后向别人提起,是丈夫让她服下了安眠药,所以李修元把她领回了家里,自己照料。
在别人眼中,李修元是一个对植物人妻子不离不弃的好男人。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究竟干了什么。
不过,李修元可不想让何晓云活太久。凭他的智商,让一个植物人偶然死去,并不引起旁人的怀疑,也算不上一件太难的事。
李修元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曼丽的表情显得非常复杂。最后,她总结了一句:“唉,我真的没看错,果然没有一个男人是靠得住的。”
李修元一边笑,一边拾起曼丽的拎包,把里面的黑色塑胶袋拽了出来。
不错,有金条,有项链,有钻戒,还有翡翠玉石玛瑙。最让李修元开心的是,在塑胶袋里竟然还有一瓶喝了一半的洋酒——1983年的人头马XO。
真不错。他对曼丽说:“你一定猜到我会庆祝一下,所以才准备了这瓶酒吧?”
曼丽扭过头,一言不发。
李修元揭开瓶盖,仰头喝了一口。味道真不错。接下来,他又狠狠喝了几大口这美味的人头马XO。
不一会儿,这半瓶人头马XO便见了底。正当李修元意犹未尽的时候,却听到曼丽忽然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李修元问。
曼丽抬起头,说:“其实,我也有个故事想讲给你听。”
“什么故事?”
“刚才,我给你说,今天我去远郊那处小平房,是准备和健身教练一起私奔。其实,我骗了你。我本来的打算,是和那个健身教练殉情自杀的。”
“哦?!”李修元看着空空的酒瓶,觉得心理有点发憷。
曼丽点了点头,说:“你没猜错,酒瓶里的人头马XO,被我加进了剧毒氰化钾。在小平房里,健身教练喝下了半瓶,我却突然没了自杀的勇气,所以看到他倒下后,我就把酒瓶放回了拎包中,出了平房。没想到我遇到了你,最后你又把剩下的酒全喝下去了。”
李修元感到了腹痛,他向曼丽大骂:“就算我死了,你也活不了。你被捆在椅子上,没人知道你在这里。你会在我的尸体旁,慢慢饿死渴死。哈哈,饥饿与干渴的感觉,那是非常折磨人的!”
曼丽却笑了,她说:“我敢肯定,东哥会找到我的。他的奔驰车上,装有防盗GPS系统,只要他醒来后,就会根据GPS,在这幢闹市中的电梯大厦里找到我——虽然我背叛了他,但我却知道,我是他最爱的人,他一定会来救我。”
这时,李修元听到了有人敲门的声音,东哥正在门外大声哭喊着:“曼丽,我知道你在里面!你不要离开我,以前无论你做过什么,我都可以当做不知道,只要你不离开我——开门开门!你再不开门,我就卸掉你们这扇防盗门!我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