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尔斯泰-18(15)

这条法则曾被人间一切圣哲之士宣扬过:印度人,中国人,希伯莱人,希腊人,罗马人.基督尤其把它表白得明显,他以确切的辞句说这条法则包括一切法则与一切先知者.而且,基督预料到这条法则有被变形的可能,故他特别暴露那种危险,说那些生活在物质的利益中的人要改变它的质.所谓危险者,是那些人自以为应以暴力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或如他们的说法,以暴力来夺回被人以暴力夺去的一切.基督知道(好似一切有理的人所知道的一般)暴力的运用,与人生最高的法则,,是不相容的.他知道只要在一种情境中容受了暴力,这法则便全盘摧毁了.全部的基督教文明,在表面上虽然似乎非常灿烂,其实它时常在推进这种显而易见的.奇特的矛盾与误会,有时是故意的,但多半是无意识的.

实际上,只要武力抵抗被容受,的法则便没有价值而且也不能有价值了.如果的法则没有价值,那么除了强权之外,任何法则都无价值了.十九个世纪以来的基督教即是如此.而且,在一切时间内,人类常把力作为主持社会组织的原则.基督教国家与别的国家中间的异点便是在基督教中,的法则是表白得很明显确切的,为任何宗教所不及;而基督徒们虽然把暴力的运用认为是合法的,把他们的生活建立于暴力之上,但他们仍旧庄严地接受这法则.因此,基督教民族的生活是他们的信仰与生活基础之间的矛盾,是应当成为行动的法则的,与在种种形式下的暴力之间的矛盾.(所谓暴力的种种形式是:政府,法院,军队,被认为必需而受人拥护的机关.)这矛盾随了内生活的开展而增强,在最近以来达到了顶点.

今日,问题是这样:是或否;应当选择其一!或者我们否定一切宗教的与道德的教训而在立身处世之中任令强权支使我们.或者把一切强迫的纳税,司法与警务权,尤其是军队,加以摧毁.

本年春天,莫斯科某女校举行宗教试验,那时除了宗教科教员之外,还 有主教也亲自参与;他们考问女学生,关于十诫的问题,尤皆是第五诫:"戒杀!"当学生的答语正确的时候,主教往往追问另外一句:"依了上帝的律令,是否在无论何种情形下永远禁止杀戮?"可怜的女郎为教员们预先教唆好了的,应当答道:"不,不永远如此.因为在战争与死刑中,杀戮是允许的."......但其中一个不幸的女郎(这是由一个在场目睹的证人讲给我听的)听到这照例的问句"杀人永远是一件罪恶么?"之后,红着脸,感动着,下了决心,答道:"永远是的!"对于主教的一切诡辩,年轻的女郎毫不动心地回答,说在无论何种情形中,杀戮是永远禁止的,而这在《旧约》中已经如此:至于基督,他不独禁止杀戮,并且禁止加害他的邻人.虽然主教是那么庄严,那么善于说辞,他终竟辞穷,为少女战败了.

是的,我们尽可在我们的报纸上唠叨着谈航空进步,外谋,俱乐部,新发现,和自称为艺术品等等的问题,而对于这少女所说的缄口不言!但我们决不能就此阻塞了思想,因为一切基督徒如这女郎一样地感觉到,虽然感觉的程度或有明晦之别.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救世军,日有增加的罪案,失业,富人们的穷奢极侈天天在膨胀,穷人们的可怕的灾祸,惊人地增多的自杀事件,这一切情形证明了内心的矛盾,应当解决而将会解决的矛盾.承认的法则,排斥一切暴力的运用.这是近似的解决方法.因此,你在德兰士瓦的活动,于你似乎显得限于世界的一隅,而实在是处于我们的利益的中心;它是今日世界上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不独是基督教民族,世界上一切的民族都将参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