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战国策目录序》翻译
作者:张易萱 时间:2022-04-11 11:45:16 我要投稿!
【题注】
在宋代书序三大家中,欧阳修以诗文序见长,王安石以经义序著称,曾巩则是以目录序受到世人的推重。清人方苞说:“南丰之文,长于道古,故序古书尤佳。而此篇……目录序尤胜,淳古明洁。”
曾巩的目录序之所以为人推重,不只是因它辨章学术、推究源流、考订缺失,写得清醇明洁,更在于它无论长篇短制,每一篇都是一个专论,且都不乏远见卓识。这篇《战国策目录序》在开头介绍了《战国策》的考订缺失之后,即针对该书的内容,拎出刘向所认为的战国游士的纵横之风是“不得不然”的看法,并逐一加以驳斥,以表明自己的观点。在驳斥时并非剑拔弩张,而是“从容和缓,且有条理,又藏锋不露”(《古文关键》卷二),“平平说去,亹亹不断,最淡而古”(见《文章精义》)而力避平衍板滞,颇具纡徐圆转之妙,若春蚕抽丝,如春云出岫,耐人精读。
原文
刘向①所定《战国策》②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阙③。臣(校书均进呈皇帝,故自称“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点评:叙述校对《战国策》的情况。交代简洁,一目了然。
叙曰:向(刘向,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原名刘更生,字子政,沛郡丰邑人。汉朝宗室大臣、文学家,楚元王刘交之玄孙,中国目录学鼻祖。《战国策》由他整理成书,后面所引是他在《战国策·叙录》中的话)叙此书,言“周之先,明④教化,修⑤法度⑥,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前言“谋诈用”,后言“不得不然”,故曾巩谓其“不笃于自信者也”)。
点评:开头用“叙曰”领起对刘向《战国策序》的评论,接着分两层论述:“其说既美矣”肯定了刘向对战国时代特点的分析,此为欲抑先扬,暗含其后欲申论之观点,显得公允得体;“卒以谓”后则是批评的重点,也是本段主旨所在,直接指出了刘向的自相矛盾,“不笃于自信”,言意温淳而又切中肯綮。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强调了“道”的根本,不因旧时习俗的消亡而变更),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阐说儒家所尊先王之道的因时适变)二帝三王⑦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受韩愈道统说影响甚深)。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末句用反诘语气,呵斥之情溢在其表)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点评:自荀子始,儒家内部已经有“法先王”还是“法后王”的分歧,荀子等人的着眼点在于制度与时势的契合度,他们认为,越是靠近的时代,社会状况越是近似,那个时代的制度也就与当下的时势契合度更高,所以应当“法后王”;而曾巩从另一层面来考虑这个问题,他将“法”的对象分为道和法两方面,法固然是随时而变,“不必尽同”的,而道则是“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的。《宋史·曾巩传》说他作文“本原《六经》,斟酌于司马迁、韩愈”,于此可见一斑。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直接批判战国游士的危害,与上段所述孔、孟相反)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即“苟且”,与上段“勿苟”相反)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从利害、得失正反两个方面指出了其结局并不见佳)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⑧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⑨也(举例说明战国游士之邪说害人害己)。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点评:“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是本段纲领,后文以游士之说对比反衬出先王之道的治国作用。
曾巩是正统的儒家学者,此篇卫道的气息非常浓厚,深深打上了儒学的烙印。但他并不食古不化,而是一个知权达变的圆通之儒,承认社会是发展变化的,主张因时适变:只要合乎“先王之意”的变革都是合理的,从而对“先王之意”作了比较圆通的解释,这样就不会使人感到“先王之道”可望而不可及。
或曰:“邪说之害正矣,宜放⑩而绝⑪之。此书之不泯其可乎?”(曾巩校录此书,又斥此书为“邪说”,恐人言其自相抵牾,故于此作一解释,方使自身跟脚立于不败之地)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点评:本段主要说明《战国策》“不可得而废”的原因。先以“或曰”提出问题,再以“对曰”阐明态度,不是“灭其籍”而是分析批判它的危害,使人知不可信从,然后又举孟子的书为证。不仅从道理上说“放而绝之,莫善于是”,还从史料价值上说“固不可得而废也”,说明自己校订的必要性。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
点评:首尾呼应,说明本书注本的存佚问题。
【注释】
①刘向(前77?一前6):字子政,汉成帝时任光禄大夫,校阅经传诸子诗赋等书籍,撰成最早的目录《别录》。
②战国策:成书于战国末年,后来经过刘向整理成为三十三篇。主要记载战国时期各国的游说之士的策谋、言论和活动。
③阙:通“缺”,缺少。
④明:明确。
⑤修:整治。
⑥法度:法令制度。
⑦二帝、三王:二帝指尧、舜,三王指夏禹、商汤与周文王(或周武王)。
⑧“卒至”句:苏秦为战国时纵横家,曾说六国合纵以抗秦;商鞅为法家,曾说秦孝公变法图强;孙膑为兵家,曾为齐谋击破魏军;吴起为兵家,曾为魏文侯将攻秦,任西河守;李斯为法家,曾助秦始皇统一六国。
⑨寤:通“悟”,醒悟。
⑩放:放弃。
⑪绝:断绝。
参考译文
刘向编定的《战国策》一共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有十一篇缺失了。我走访了士大夫家,才全部得到了这部书,并且修正了其中的错误,对不可考据的文章则存疑,这样以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就又完整了。
叙曰:刘向给此书作序,说“周朝开国之初,明确了政教风化,整治了法令制度,所以天下得到安定。到后来,盛行阴谋欺骗,仁义的道路阻塞了,所以天下出现了大乱。”这个说法很高明了。但最后却说“这本书是战国时期的谋臣策士,揣摩当时的君主能够做得到的事情,才不得不这样说。”可以说是被世俗(的见解)所迷惑,而缺少坚定的自信了。
孔孟所处的时代,离西周初年已经几百年,文王、武王用过的法令制度已经散失,原先传承的风俗薪火已经熄灭很久了。他们二位却独独宣扬先王的政治,告诉我们(仁义)是不可变更的,哪里是要迫使天子及其后人做不能做的事呢?也不过是要根据他们遇到的时代特点,遭遇的与以前不同的情形,来制定当代的法令制度,使之不违背先王的旨意罢了。二帝、三王治理天下的时候,他们的变化固然很大,他们的法制固然相异,但是他们治理天下的愿望,处理事务的主次、始终、先后关系的方法,不曾有什么不同啊。孔孟的学术门径,就是这样。法令,是用来适应变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王道,是用来建立国家的根本的,不能不保持一致,这是不可改变的真理。所以孔子、孟子坚持这个原则,哪里是喜欢提出不同的见解呢?只是不肯无原则地附和,取悦他人罢了。他们可以称得上是不被世俗(的见解)所迷惑而能够坚定地相信自己的人了。
战国的游说之士却不这样,不懂得王道的可信,只是为他们的说法容易迎合国君的心意而欢喜,他们的居心用意,只不过是侥幸谋划权宜之计罢了。所以(他们)讨论欺诈的好处而对弊端避讳不谈,强调战争的好处而不谈论其中的忧患,那些一个接一个这样做的人,都拥有一点小利却不能承受它的大害,个个有所得却抵不上它的损失。最后像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这样的谋士因此而丧生;而诸侯和秦国因为施行了他们的政策而遭遇灭国之灾,很明显这是天下的一大祸害,但是俗世仍然没有醒悟过来。只有遵循先王正确的法度,积极适应时代做出改变,虽然法度不同,但是检查不出瑕疵,实行起来也没有弊端。所以古代的圣贤,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想法。
有人问:“战国游士之说会损害正道,应该废弃禁绝。这本书不销毁也是可以的吗?”回答说:“德才兼备的人禁绝战国游士之说,是通过向天下人解释明白这些理论,使当代世人明白那些说法是不可行的,然后就能禁绝邪说,达到思想划一的目的了;使后世的人都明白战国游士之说是行不通的,然后就能消戒邪说,达到明世的效果;哪里需要把书籍销毁呢?废弃禁绝它,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所以孟子的书中,有讲到神农的理论,有讲到墨子的理论,都是批判的话语。就这本书而言,上承春秋,下达秦汉之间,二百四五十年之间的行事都记载在上面,万万不可以废弃。”
这本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有的人说三十二篇,《崇文总目》保存的有八篇,现在保存下来的有十篇。